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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发布

时间:2018-11-12 11:15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9.提升铁路水路货运量。2018 年11 月底前,各省(市)要按照国务院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要求,制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落实方案。开展涉煤炭、矿石、砂石、水泥、化工原料等大宗物料运输结构摸底调查,对企业未按环评报告要求使用铁路专用线、水路、管道等运输大宗物料的,责令其2019 年3 月底前完成整改;具备水路、铁路货运条件的重点企业,不得公路运输煤炭和矿石。2018 年12 月底前,上海市2 家企业、江苏省131 家企业、浙江省22 家企业、安徽省8 家火电和钢铁企业,不得汽运煤炭和矿石;上海港、连云港港、宁波舟山港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推动其他沿海及内河主要港口煤炭和矿石等大宗货物集疏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加快推动上海市大屯能源、江苏省太仓港区、安徽省郑蒲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以集装箱、商品汽车为重点,加快推进铁水联运等多式联运发展,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同比增长10%以上。

10.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州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36%、55%、49%、41%、50%。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2018 年底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分别建设4000、7385、3666、7917 个公共充电桩。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及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进船舶更新升级,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提前淘汰使用20 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1073 艘;推广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船舶。深入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加快推广江海直达船型和节能环保船型。

11.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推进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建设。2018 年12 月底前,各城市要基于交通部门道路交通流量调查数据,制定柴油车遥感监测设备建设方案;加快完成国道、省道等主要货运通道遥感监测设备布设。各省(市)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形成国家、省、市遥感监测和定期排放检验数据三级联网体系,实现监控数据实时、稳定传输。

推进新车环保监督管理,各省(市)组织开展新生产、销售车辆的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新注册登记柴油货车排放检验,排放检验机构要通过国家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查验污染控制装置,开展上线排放检测;城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

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各城市要形成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依托机动车集中停放地和维修地、货物集散地公安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等,定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生态环境部门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等。开展入户监督抽测,对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工业企业、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施工工地等车辆集中停放、使用的重点场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抽查柴油车尾气排放情况。

开展区域重型柴油车专项联动执法检查。2018 年10 月底至11月15 日,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货运通道、进沪主要卡口等,对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管控。对超标排放等违法车辆,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劝返,并要溯源、曝光车辆制造企业、排放检验机构、所属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地等信息。

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重点核查初检超标车、异地车、注册5 年以上营运柴油车的检测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对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推动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 制度)建设工作。扶持建设规模适当的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 站),加强技术人员专业培训,提高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能力。各地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和封闭管理。

12.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2018 年12 月底前,各城市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并公布低排放控制区。低排放控制区、港口码头和民航通用机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重点针对冒黑烟工程机械开展专项整治。

推动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沿海及内河主要港口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主要使用岸电。积极采取措施加快现有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具备岸电受电设施的船舶在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码头泊位停泊期间,应使用岸电。推进沿海及内河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集装箱、客滚、邮轮、3000 吨级以上客运和5 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新建码头(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2018 年底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分别建设2、140、93、103 套岸电设施。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2018 年12 月底前,上海虹桥、上海浦东、南京禄口、杭州萧山、宁波栎社、合肥新桥等民航主要机场廊桥100%使用岸电(桥载设备)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

13.加强油品监督管理。2018 年10 月1 日起,上海市、江苏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9 年1 月1 日起,三省一市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对炼油厂、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加油站(点)销售车用尿素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继续严格实施长三角地区船舶排放控制区靠泊船舶换用低硫油措施,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舶应使用符合标准的油品。组织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以超标重型柴油车、群众举报、企业自备油罐为突破口,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重型柴油车集中通行路线为重点,认真开展线索摸排、暗访检查、深挖细查,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对发现的黑加油站点,要逐站核查、挂牌督办、逐站销号,确保黑加油站点清零。要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级压实责任,防止死灰复燃。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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