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环境部印发《强化监督方案》 统筹全国环保系统 39个城市安排300个工作组

时间:2019-05-08 09:55

来源:生态环境部

(二)坚持“不替代、不干预、不打扰”的工作模式

保持目前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帮扶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按照“排查问题列清单,交办政府落责任,核查清单促落实”工作模式,实行“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工作法。工作组根据《行动计划》和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治理攻坚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清单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上报执法局,经执法局审核后符合问题认定标准的,交由地方政府对问题予以确认。地方对问题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经确认无异议的问题,通过督办函方式交办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限期上报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督办问题全部拉条挂账,定期开展整改情况核查,对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开展量化问责,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不替代、不干预、不打扰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正常工作。工作组不替代地方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而是依法依规查找突出问题,依法移交地方政府研究解决。工作组不干预问题处理,而是帮助地方建立问题台账并督促落实,逐一整改销号。工作组不打扰地方工作安排,独立开展工作,自己安排吃、住、行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允许地方接待、陪同检查,不增加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工作、经济负担。

中心组主要是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络、沟通、协调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有关工作事项,督促、指导、协调城市内普通组开展工作,抽查重点问题,加强工作组队伍和作风建设,并及时向执法局汇总报告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期间可以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调阅资料,全面了解地方工作进展情况;可以通过交流座谈等方式向地方宣传政策,反馈问题,传导工作压力;可以在调查重点问题和遇到特殊情况时要求地方提供协助;可以组织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攻关小组共同开展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中心组要统筹各普通组工作,及时调度各组工作情况,督促任务落实,调动工作组成员的主动性、积极性。确因工作需要,商执法局同意后可以调整各普通组的人员安排和任务分工,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中心组要切实做好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期间党建工作,密切党建和业务工作联系,加强工作组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

普通组在中心组统筹协调下,对照各类任务清单独立开展工作,以排查和发现问题为主,原则上不得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也不得反馈问题和意见。

(三)加强“三个统筹”的指挥调度机制

统筹调度工作组。执法局负责归口管理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制度体系。统筹做好人员抽调、业务培训、任务推送、问题审核、问题督办、整改核查、情况汇总、协调指导等各项组织工作。

统筹协调部内司局。执法局负责沟通协调督察办、大气司、监测司、环评司、科财司、宣教司、机关党委、普查办等按职责做好目标考核、督察问责、政策解读、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分析和研判、排污许可制度技术支持、经费保障、宣传引导、党建指导、污染源普查数据提供等工作。对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中发现的政策标准、治理技术方面的薄弱环节,及时反馈相关司局,提出业务需求。汇总梳理相关司局提供的工作材料,形成检查指南和工作手册,为工作组提供业务支持和保障。负责及时将重污染天气应急有关问题转送大气司,排污许可制度有关问题转送环评司,举报信访案件核实情况转送办公厅、应急中心。

统筹汇总报告和发布情况。各中心组定期以简报形式向执法局报送阶段工作情况,执法局汇总整理后向部领导报告,并通报各中心组。每轮次工作结束后,各中心组将本轮次工作情况以及有关意见建议以工作总结形式报送执法局,执法局商有关司局对意见建议研究后提出措施,不断优化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执法局负责统筹对外信息发布,并与宣教司建立问题曝光和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

督察办要制定《行动计划》和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治理攻坚方案督察问责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针对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未完成交办问题整改、新发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重点区域城市,组织开展督察问责。

大气司要梳理各城市年度任务目标和终期考核目标及考核办法,提供各地攻坚任务清单,明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排放标准、整治要求、治理技术,形成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南,并将相关材料提供给执法局,用于培训和指导工作组开展工作。

监测司要加强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分析和研判,做好各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汇总、分析,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向执法局提供有关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环评司要督促地方对“应发未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排查,梳理形成清单提供给执法局,为工作组开展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提供技术支持,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

科财司要协调驻点重点区域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攻关小组单位和专家,加强与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的对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做好工作经费保障。

宣教司要组织做好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

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临时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

普查办要梳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成果,将涉气污染源企业相关信息提供给执法局。

三、工作职责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贯

开展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期间,要向重点区域城市党委、政府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传达生态环境部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最新工作要求,推动地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动计划》及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宣讲和解读,引导企业明确守法底线,真正知法懂法,不断提高守法自觉性。

(二)开展监督帮扶

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指标、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安排相应的强化监督工作任务。一是排查发现问题。按照秋冬季大气治理攻坚方案和任务清单,全面开展排查、发现问题,督促地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二是核查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对照地方整改方案,对核查清单内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督促整改到位。三是摸排当地攻坚任务进展情况。对各地散煤“双替代”改造(煤改气、煤改电)、“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改造与淘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核实。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