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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2019年度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出台

时间:2019-08-26 10:15

来源:黄山市政府

为了让蓝天白云成为常客,让市民有一个清新舒适的生活环境,22日,黄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同意实施《黄石市2019年度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黄政发﹝2017﹞6号)、《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函﹝2014﹞362号)、《黄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黄政发﹝2018﹞23号)等,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空气质量指标目标

(一)2019年度全市目标

到2019年底,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1.3%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降至70微克每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41微克每立方米以下。

(二)2019年度各县市区目标

2019年度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分布格局

1.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快推进城区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改造升级,进一步优化城市布局和产业布局。2019年基本完成黄石聚鑫有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北三环离合器有限公司的企业搬迁改造,启动华新水泥黄石公司、华新水泥装备制造公司、宝钢股份黄石涂镀板有限公司、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等重污染企业的退城入园改造工作。大力开展沿江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积极推进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2019年底基本完成湖北农昂化工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关搬转工作。制定实施2019年黄石市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并积极组织落实,明确地方、部门责任和退出时限,严防煤炭行业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市经信局牵头,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具体落实﹞

2.严格管理过剩行业产能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严禁备案钢铁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加强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管理,持续化解我市钢铁等行业的过剩产能。﹝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具体落实﹞

3.持续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进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气化乡镇”工程。加快推进风能开发,大力发展太阳能。﹝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具体落实﹞

4.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完成《湖北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行动方案》年度任务,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黄金水道和铁路等,推进黄石港区、黄石新港等重点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的原辅料以及产品进行铁水联运。﹝市交运局牵头,市经信局依责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具体落实﹞

5.已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的区县要严格执行禁燃区的有关规定,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按照期限实现淘汰、改用清洁能源或实现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具体落实﹞

6.强化煤炭消费管控。对年用煤量大于1000吨的煤炭使用单位用煤台账、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重污染天气优质煤储备等开展监督检查,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市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委依责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具体落实﹞

7.全面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狠抓商品煤加工、储运、销售、进口和使用全过程质量监督。2019年12月底前,继续组织开展全市劣质煤销售、使用等查处专项执法工作,打击取缔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煤炭的网点,并对2018年查处的网点进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经信局依责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具体落实﹞

8.合理开展消防演练。减少消防演练过程中燃料燃烧产生的污染物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在消防演练过程中使用液化气等清洁燃料,避开污染天气条件,选择扩散条件较好的天气和区域进行错峰演练。﹝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具体落实﹞

9.依规焚烧病疫木。按照《关于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焚烧除治的通知》(鄂林造〔2019〕10号)要求,在疫木除治期间,确需就地焚烧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将焚烧时间、地点、数量等向当地生态环境和森林防火部门进行报备,建立联动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焚烧疫木时不出现环境污染事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依责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具体落实﹞

(二)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无组织排放的管控

10.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整治工作,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各类工业污染物超标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动实施火电、钢铁、有色、水泥行业、化工、铁矿采选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督促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重点企业实施改造工程,2019年10月起,市大气办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的重点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信局依责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具体落实﹞

11.燃煤锅炉稳定达标排放。积极推进在用燃煤锅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坚持“以气定改”的原则稳步推进“煤改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督局依责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具体落实﹞

12.做好燃煤锅炉专项整治。深化燃煤锅炉专项整治,严把新建燃煤锅炉准入关。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回头看”,坚决打击已淘汰锅炉死灰复燃行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积极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具体落实﹞

13.加强油气回收的管控,完善油气回收整治工作。确保所有站(库)全部正常安装并使用油气回收装置,并对新建的站(库)安装使用相应的油气回收装置且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和要求。高温时段要求加油站点、储油库实施错峰装卸作业。﹝市商务局牵头,市交运局、市生态环境局依责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具体落实﹞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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