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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进“四化四全”举措,着力优化疫情期间环保服务

时间:2020-02-25 13:29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为充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全力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以实际行动高水平服务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全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四化四全”工作举措,着力优化疫情期间环保服务。

1实施电子化管理,全面实现“跑零次”

疫情防控期间,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所有办事项正常开展,切实落实各个办事环节办理时限要求;全面实行“网上办、掌上办”,业主在线申报,申请材料线上传输,纸质材料和办理结果快递送达,办事企业可一次不用跑,一次不见面。编制报告书的项目和确实需要开展环评技术评估的少量编制报告表项目,专家技术评估采用网上视频会或函审形式举行,项目现场等情况由业主和环评单位通过网络视频介绍。

2开展差别化服务,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要

对政府认定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所需的建设项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实施相应的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措施。其中,对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可豁免环评手续;疫情结束后仍需投用的,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优化环评技术评估服务,通过提前介入、抓大放小、因地制宜等措施,扎实做好环评技术支持,实现环评质量与效率双赢。

3落实精准化指导,全程服务重点项目

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动加强与发改、经信、交通等主管部门对接,及时掌握“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等省重大(重点)项目安排,就环保前期工作积极靠前指导、加强帮扶。实施重点项目环保前期工作顾问制,按照环评审批权限归属,每个项目指定专人服务,实施分类施策指导;对环保情况复杂的项目,相关审批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协调会商。省厅加强重点项目环保前期工作进展调度,继续做好向省政府“一月一报”的专报制度。

4强化信用化管理,全方位提升环评效能

切实落实生态环境部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能力建设指南等相关要求,构建以质量为核心、以信用为主线、以公开为手段、以监管为保障的管理体系。强化环评单位信用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按季对环评机构从业信用情况进行抽查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继续深入开展“两提升 三强化”提质增效活动,强化环评“领跑者”制度,营造环评效能提升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积极发挥技术评估机构和环评专家队伍作用,加强第三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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