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甘肃:加快实施火电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时间:2020-06-08 09:36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甘肃发布甘肃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 的通知,《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在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基础上,加快实施火电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

甘肃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0年5月1日

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加快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四大结构,聚焦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四类污染源,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持续稳定;14个市州所在城市PM2.5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市州具体下达指标见附件)。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

1.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坚决遏制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实施等量、减量置换,严禁新增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综合运用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加快“两高一资”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突出产业链延伸。推动有色金属、化工、能源、建材等支柱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骨干企业加快扩能改造和技术升级,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行业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配合)

(二)调整能源结构

3.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认真落实《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发展实际,优先发展集中供暖。积极争取我省城市纳入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逐步实施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到2020年累计完成100万户改造。(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散煤监管。充分发挥14个市州所在城市和各县市区已建成的煤炭交易市场和配送体系作用,交易、配送民用煤符合甘肃省民用散煤民用型煤标准。严格用煤环节和储(售)煤场地环保监管,进一步督促煤炭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规范储煤场地环保设施。加强煤质抽检,打击无证经营、销售和使用劣质煤行为。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环保达标治理等方式,完成在用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2020年10月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住建厅、省工信厅配合)

6.稳步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超过20%。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着力解决弃风、弃光问题。(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调整运输结构

7.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多式联运枢纽网格化布局和设施改造,建设一批铁路物流基地(货运场站)、航空货运枢纽、港口货运枢纽、公路货运枢纽和快递分拨中心,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在主要节点城市的衔接协调。重点推进具有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多式联运枢纽建设,解决好铁路、公路、民航等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的衔接问题。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充分发挥铁路运能,在有条件的通道实现客货分线运输。推进城市绿色配送工程,建设城市分拨中心、共同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点三级物流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依托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等开放口岸和兰州、嘉峪关、敦煌国际空港,兰州、天水、武威国际陆港,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快实施铁路专用线引入重要港口、公路货站和物流园区等工程。(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中铁兰州局集团公司配合)

编辑:李丹

0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17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