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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曲沃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20-11-19 10:04

来源:曲沃县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临汾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决策部署,切实减少秋冬季大气污染排放,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收官之战,推动全县(曲沃县,下同)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结合曲沃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总要求,以空气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为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继续深化产业、能源、交通和用地四大结构调整,突出工业治理、散煤治理、车辆治理、扬尘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工作,兼顾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下,实施工业企业绩效分类分级管控,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协同做好“夏病冬治”,最大程度减排细颗粒物与臭氧,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三新曲沃”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生态环境保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60μg/m3,同比下降4μg/m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3天,同比减少1天;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75μg/m3,同比下降1μg/m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9天以内(包含9天),同比持平或减少1天。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工业治理

1.全力推进产能压减和布局调整。①按照《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要求,按期完成淘汰范围内洗煤企业取缔任务;②按照《临汾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暨焦化行业统筹布局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10月底前,完成18万吨焦化产能压减目标任务。(①县能源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等配合;②县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配合。)

2.深化工业治理。持续推进全县钢铁、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要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按照生态环境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工程评估监测指导文件要求,所有钢铁企业(含连铸和铁合金)的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及清洁运输环节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对未按要求完成评估监测的,实施停产整治。(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牵头,县工信局配合。)

3.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建档立册,及时纳入管理台账。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整治一起。防止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借机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坚决遏制反弹现象。(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国网曲沃县供电公司、各乡镇配合落实)

4.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①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实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②落实《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持续推进VOCs治理攻坚各项任务措施,2021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做到“夏病冬治”。培育树立一批VOCs源头治理的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带动效应;组织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焦化、化工行业火炬排放情况排查,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建立管理清单。2021年3月底前,对排查出的旁路进行分析论证,督促企业取消非必要的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督促焦化、化工企业安装火炬系统温度监控、视频监控及热值检测仪、废气流量计、助燃气体流量计等。(①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工信局分别按职责牵头;②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交通局分别按职责牵头,县工信局配合)

(二)聚焦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散煤治理

5.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2020年,全县煤炭消费较2015年实现负增长,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县能源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发改局配合)

6.大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的原则,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2020年10月底前,平川区域清洁取暖实现全覆盖。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保障热源、气源、电源供应,同步做好散煤及燃煤设施“双清零”。(县能源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国网曲沃县供电公司等部门配合)

7.严格散煤管控。①采暖季前,完成清洁取暖未覆盖的区域清洁取暖供应保障工作。②完成“禁煤区”划定。(①县能源局牵头,各乡镇配合;②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牵头,县能源局配合。)

8.深入开展锅炉整治。依法依规加大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整治力度。全县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保留燃气锅炉全面完成低氮改造,稳定达到《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推进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在清洁能源保障的前提下,发现一台,拆除一台。(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

(三)聚焦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机动车治理

9.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按照《临汾市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工作方案》要求,继续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县交通局牵头,县工信局配合。)

10.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治理。①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落实交通运输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制定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安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综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完成国三及以下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目标任务。②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严格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管控。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柴油货车执法检查,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管控。以施工工地、物流园区、高排放控制区、铁路货场、工矿企业等为重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④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⑤开展油品质量检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对全县加油站(点)汽柴油进行抽检,实现年度全覆盖,加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车用尿素抽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①县交通局牵头,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交警大队、县工信局配合;②市交通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交警大队配合;③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牵头,县住建局、县交通局配合;④县工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配合;⑤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配合。)

(四)聚焦用地结构调整,实施扬尘治理

11.推进矿山综合整治。①以开山采石、粘土砖厂专项整治为抓手,以违法违规开采和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为重点,全面开展各类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不达标一律不得恢复生产。②完成矸石堆场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加强矸石堆场治理,按照“三防”整治标准,完成整治任务。(①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②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能源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12.强化扬尘管控。①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从2020年10月1日起,县城建成区施工车辆运输时间调整至20:00—4:00。②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城市周边道路、支路等,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提高清扫频次,大幅降低道路积尘负荷。③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县城建成区、城乡接合部等各类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灰堆、渣土堆要及时清运。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保持防尘设施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①县住建局牵头,县环卫中心、县交警大队配合;②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县环卫中心分别按职责牵头;③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分别按职责牵头,乐昌镇配合。)

13.强化秸秆禁烧管控。①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②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力度,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运用无人机和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对各地露天焚烧监管。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重点紧盯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4个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①县农业农村局牵头;②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环卫中心、公路段、各乡镇分别按职责落实。)

(五)聚焦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应急管控

14.夯实减排基础。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要求,基本完成曲沃县工业企业错峰方案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奠定重污染天气有效应对的制度和措施基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牵头,县大气办成员单位配合。)

15.积极开展应对。加强秋冬季颗粒物组分和VOCs监测数据,客观评价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加强气象分析研判,及时运用,为科学研判大气污染成因分析、科学预判、精准发力,及时发布响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加强现场检查,强化用电量管控和视频管控等科技监管系统运用,多措并举保障措施落实,最大限度削减污染峰值,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力有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大气办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

(六)聚焦管理能力提升,完善监测监控体系

16.加强科技监管体系建设。将焦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具备条件的,全部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完善曲沃县移动源管控项目建设,优化过境“大气污染防治绿色示范区”柴油车机散装物料运输车技防管控,系统构建完善交通污染监控网络,提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科技管控能力水平。(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交通局分别按职责牵头,县交警大队配合。)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秋冬防攻坚工作作为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收官之战的重要环节、重要抓手,是必须要完成的一项政治任务、民生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攻坚形势,按照集中目标、集中区域、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的“五集中”工作法,全力以赴、全程紧盯、全面攻坚。县大气办要全面梳理《三年大气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各项任务措施,逐条逐项分析落实,完善台账,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对完成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强化每周调度,坚决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按期“清零销号”。

(二)注重实效,强化执法监管。组织开展精准环境执法监督,压紧压实精细化管控,注重执法实效性。对发现问题,既要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治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又要督促企业做好精细化管控,加强指导帮扶,做到稳定达标、推动复工复产,建立健全监督执法正负面清单;要组织开展点穴式、突击式等多种方式的联合联动执法行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合力,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的督查和监管。要坚持铁腕治污、依法治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公安等强“硬”手段,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利用热点网格、在线监控、用电管控、无人机巡查、第三方“环保管家”建议成果等“人防+技防”方式,加大污染溯源和科技监管,积极有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全力做好清洁取暖、清洁运输车辆改造置换、锅炉治理改造等资金支持工作,突出做好本辖区内低收入人群、特困群体的差异化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坚决确保全县人民生活过得好、温暖有保障。

(三)从严督办,强化考核问责。县政府将实施重点工作任务和环境质量双考核制度,实施“一票否决”和奖惩兑现。县秋冬防强化督查攻坚巡查小分队和巡查督察中心要认真开展督查、督办,对攻坚行动中工作单位不履职、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依然行动迟缓、应对不力的个人,要从严问责,全县通报,切实以严要求抓攻坚,以实作风抓落实。对清洁取暖、散煤整治等影响民生改善、环境质量提升,推进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临汾市冬季清洁取暖和民用散煤管控责任追究实施意见(试行)》,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立足职责,狠抓攻坚,坚决将突出环境问题“清零”进行到底,要及时回应群众热点和关切,坚持问题解决在一线,积极引导和赢得公众理解支持、自觉参与,形成全社会共防、共治、共享的良好攻坚氛围。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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