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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发布

时间:2021-07-08 10:35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 有效推动消费流通领域节能

加强物流、餐饮行业节能。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鼓励采用先进、节能环保型物流设施和装备,推广应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绿色包材。在住宿、餐饮等领域开展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加大餐饮浪费行为制止力度,全面强化餐厨垃圾的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全面推广绿色包装,严格实施“限塑令”,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普遍推行塑料减量模式。

加强大型商业建筑节能。适度控制城市现代商业综合体、大型主题公园(影视城)等大型商业建筑建设,防止超出需求的过度建设。加强大都市区中心城区楼宇能效综合治理,推动大型商业建筑在设计、建造、运营中充分利用各类自然条件和先进技术,支持开展冷热电联供应用和综合能源管理,有效降低能耗。

(二)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提升能效水平

深入推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建筑领域要统筹考虑资源能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城镇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交通领域要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着力提高运输装备能效,发展集约高效运输方式。公共机构领域要鼓励低碳绿色高效利用,推行能耗限额管理,发挥节能示范作用。

1. 着力强化建筑节能

全面做好新建建筑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修订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落实《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因地制宜指导各地修编《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发展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绿色施工。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在新开工建筑面积中占比35%。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全覆盖。

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建设,开展既有建筑用能系统调适,推动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继续开展并扩大城市级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工程,建立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制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600万平方米。

推动绿色能源和技术应用。提高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力度,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四五”期间,完成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亿平方米。积极开展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编制《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政府采购基本要求》,推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2. 深入推进交通节能

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公路建设,新开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部按照绿色公路标准开展建设。鼓励新建和改扩建交通枢纽项目采用太阳能电池板、自然光照明、自然通风和遮阳等节能技术,推进零碳、低碳枢纽建设。加快专用充(换)电桩和公共充(换)电桩建设,支持个人自用充电桩建设。促进岸电设施常态化使用。到2025年,我省沿海规模以上港口集装箱、客滚、邮轮、3千吨级以上客运、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以及内河骨干航道码头(油气化工码头除外)、综合服务区、锚泊区岸电设施实现全覆盖,岸电使用量在2020年的基础上翻两番。

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优化多式联运总体布局,完善多式联运运输服务网络,加快海公铁空协同联运发展。加快疏港铁路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港口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煤炭、矿石、焦炭等货类集疏运主要采用铁路、水运、管道、新能源车辆等绿色运输方式。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全面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构建多样化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提升绿色出行比例。

发展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完善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政策,加快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任务,力争2025年淘汰全部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在更新纯电能源的基础上,鼓励购置氢燃料电池等新型公交车辆,提升城市主城区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比例。加快既有船舶岸电接入改造,做好新增船舶岸电接口服务工作。鼓励新建改建LNG单燃料动力船舶,积极探索发展纯电力、燃料电池等动力船舶。

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应用。组织交通深度减排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开展运输组织效率提升技术研究,深化交通与能源融合技术研究。提升绿色交通智慧化水平,推进大数据中心、云控平台、人工智能等新基建与绿色交通相融合。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装备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实时监测、动态监管,建立可测算、可分析、可追溯的交通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数据库。

3. 积极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订《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建设规范》,打造绿色健康高效的标准化食堂。探索公共机构能耗定额与财政预算机制挂钩,推动建立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和能耗定额标准。探索实施公共机构能源托管集中示范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公共机构用能效率。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优先采购使用绿色产品。

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数字化水平。加强省级公共机构能耗监控平台建设,开展全省公共机构基本情况调查,更新公共机构名录库。加快标准化与数字化融合,采用服务认证的模式,全面实现数据信息传送、专家网络评审、结果线上公示,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功效最大化。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鼓励采用智慧节能型网络服务器等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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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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