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01 09:13
来源:中国水网
8月2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为我国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其中聚焦了环保领域的多项重点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计划收官之年,面对即将到来的“十五五”,此次《意见》是国家部署未来发展的重要信号,为污水管网、资源循环、建筑垃圾点出来未来发展的具体方向。具体内容与解析详情如下:
01 推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
此次《意见》在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部分提到,要推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
“黑臭在水体,根源在岸上,核心在管网”已成为行业共识,完善可靠的污水收集网络是水环境有效控污的基础。在国家“两新”“两重”行动推动下,污水管网建设已成为环保领域焦点,基础设施老化也使其更新改造更为迫切。
近年来,国家层面持续加强顶层设计。2024年3月,住建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明确要求到2027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
2025年2月,住建部进一步印发《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及厂网一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指南(第一版)》,为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和建立长效运维机制提供了系统解决方案和清晰指引。
值得注意的是,在《意见》中,也明确提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强调要优化布局、结构与功能,加强系统集成,高效利用地下空间,并特别指出需“加快城市地下管线管网建设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这一系列政策内容相互呼应,进一步将污水管网建设纳入城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的整体框架之中。
多项政策的密集出台与系统部署,预示着污水管网领域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2025年水业战略论坛上,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指出,随着城市更新行动的深入推进,管网项目正在迎来真正的“春天”。一方面,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化,原有管网设施老化更新需求客观存在;另一方面,城市更新行动中多项任务,如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综合管廊建设等,均与供排水管网紧密相关。
在政策与城市更新的双重驱动下,污水管网建设正步入系统升级的关键阶段,成为治理黑臭水体、提升城市韧性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02 推动工业废水、余热、固废协同处置
《意见》强调工业园区集中供能体系,推动废水、余热、固废协同处置全覆盖。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有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2962家(化工园区近600家),其中国家级518家、省级2444家;数量较多的三个省份依次为山东、河北、江苏;数量较少的省份依次为青海、西藏、海南。相比于2022年,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增加了118家。
虽然工业园区数量庞大,市场空间广阔。然而,环保企业也需要注意,工业园区产业结构复杂,有的园区有多个产业发展方向。即使只有一个产业方向,但产品细分领域多,使用的原料、辅料和工艺又各有差别,使所产生废弃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存在较大差异。种种复杂情况下,导致工业行业是碎片化的蓝海,高度变动。
从国家层面看,近年我国相继发布政策,为工业园区废弃物处理处置提出指导意见。例如在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就提出推进企业内、园区内、产业间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工业余压余热和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研究制定制造业循环经济发展指南。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结果应用。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国家对此方面的相关工作一直在路上,今年5月21日,生态环境部还发布通知,就《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03 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
《意见》提到,要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对涉及重大安全和基本民生保障的,中央财政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补助。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吸引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强化中长期信贷供给,发挥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融资功能,鼓励保险、信托等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吸引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强调了公用事业价格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意见》用“稳慎推进”来强调,也说明了这部分工作的难度。
尤其是在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当前正面临巨量的应收账款,这些欠费带来的相关基础设施的运维风险巨大,迫切需要合理价格机制的建立。比如水价等公用事业价格改革的提速,以及充分考虑污水“管网”成本的费用来源的确定。薛涛就曾呼吁,希望能尽快从收集管网出发定义污水“收集”处理费。
理顺公用事业价格,既是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更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双赢的必由之路。
关于公用事业价格的完善,国家层面始终关注和予以高度重视。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其中包括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明确强调,健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用事业价格机制。
当前公用事业的价格体系长期偏离实际成本,价格机制未能真实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和供求关系,导致长期依赖补贴或非市场化手段维持运营,也使得运营方式难以持续。因此,亟需通过深化改革,提升市场化水平,优化服务质量和开放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以推动公用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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