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30 14:14
来源:生态环境部
四、共营生态保护系统格局
(十)强化区域生态空间协同保护。落实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建设皖西大别山区、皖南—浙西山区等陆域生态屏障,构建黄海、东海近海水域和海岸带海洋生态屏障,基本实现长三角长江干流生态廊道省级贯通。加强长江、淮河—洪泽湖等区域生态廊道协同保护。共同制定长三角区域绿道贯通标准,推动城际交界面绿道贯通衔接。推进创建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南北麂列岛国家公园、黄山(牯牛降)国家公园。到2027年,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
(十一)协同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编制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推进上海V型生态岸线、浙江前湾生态岸线、江苏海岸线建设。强化长江口—杭州湾、环太湖流域等重要湿地协同保护修复。滚动实施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十二)完善生物多样性共保体系。共同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建设“一站多点”式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协同开展候鸟栖息地、珍稀濒危物种、极小种群保护管理。构建区域外来物种入侵协同防控体系。建设一批长三角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到2027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达到88%。
五、共耕生态文明先行试验田
(十三)完善区域法治标准体系。探索区域生态环境领域协同立法,统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标准。出台区域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指南,研究制药、汽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等区域一体化标准,推进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互认。健全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一批损害赔偿修复基地,探索异地追偿修复机制。
(十四)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典型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重点,细化优化管控要求,丰富应用场景,完善实施应用机制。探索将海洋、地下水、重金属、声等管理要求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工作机制,在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先试。推广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改革。
(十五)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推进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深化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落实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太湖流域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浙江丽水、湖州和安徽黄山深入开展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研究制定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推动排污权交易试点扩面增项。
(十六)深化区域绿色金融合作。推动成熟的地方性绿色金融标准上升为全国性标准,鼓励发展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及混合融资。充分发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上海浦东新区、浙江丽水、安徽滁州深入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探索美丽城市建设金融支持模式。
(十七)打造生态环境科技高地。通过相关科技计划加强任务部署,围绕区域重大环境共性问题联合开展科技攻关。推动建设一批全国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积极发挥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作用,共建一批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支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新技术工程应用。
(十八)提升生态环境数智化治理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探索建立区域社会化监测机构一体化监管机制。强化人工智能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打造一批“人工智能+生态环境”示范应用场景。
(十九)构建区域碳足迹管理体系。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池、纺织等产业链碳足迹管理规则统一,在光伏、钢铁等重点行业率先开展碳标识认证。充分发挥钢铁、电子、快消品等领域链主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构建一批绿色低碳供应链。
六、共塑美丽长三角特色样板
(二十)高标准开展美丽城乡建设。推动10个左右美丽城市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鼓励城镇化水平高、经济发展强的县级市开展美丽城市建设。统筹乡村生态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口袋公园、街头绿地、小微水体等“美丽细胞”,鼓励以园区、街镇、社区、企业为单元,因地制宜推进“美丽细胞”建设。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50%。
(二十一)高水平建设一体化示范区。推进实施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领域新一批改革授权事项。巩固提升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工作成效,推进监测数据常态化共享,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协作,加快建立太浦河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跨区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培育一体化示范区生态产品的共用品牌。推进水乡客厅等近零碳区域建设。联合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推动建设水污染控制与资源绿色循环全国重点实验室。
(二十二)高质量推进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重点围绕区域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建设、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和转型升级、重要河流湖泊综合治理、区域固体废物设施共建共享、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建设等,推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工程化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等建设工作。
依托美丽中国建设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加大对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和支持力度。区域内各省级人民政府对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负总责,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三级合作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和跟踪评估,加大对经验成果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
(此文有删减)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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