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海关对进出境邮递物品监管,提升海关监管效能,海关总署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邮递物品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1040863002@qq.com。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邮政编码: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邮递物品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邮递物品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邮递物品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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