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的公告
政策类型 | 指导文件 | 颁布日期 | 2017-06-06 |
发文单位 | 环保部 | ||
文件号 | 公告 2017年 第22号 | ||
关键词 |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
摘要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提升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行业的整体水平,我部制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现予发布。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