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
                        
                            
                                
                                    | 标准类型 | 地方标准,国内,控制与排放标准 | 实施日期 |  | 
                                
                                    | 发文单位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 标准号 |  | 
                                                                
                                    | 关键词 | 蓝天保卫战 
                                                                                大气污染物 
                                                                                上海 | 
                                                                
                                
                                    | 摘要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第14号,以下简称《公告》)和相关排放标准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本市区域内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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