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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开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时间:2017-05-26 10:05

来源:环保部、河北省政府

(十一)积极发展清洁燃料。曹妃甸5000万吨炼化基地前期工作正在推进中。

(十二)积极发展绿色热力。大唐清苑热电汽轮机高背压双转子循环水供热改造工程正在实施;承德热电堆示范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

六、对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理,该补办手续的限期补办,该取缔的一律取缔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按照“完善备案一批、整顿规范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原则,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截至12月底,全省13784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完成率100%。针对全省清理整顿工作前期报告编制、审核把关过程较长、进展较为迟缓,以及各地推进不平衡等问题,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印发了《关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按照《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时完成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对逾期未完成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水利部门对2012年1月1日以来全省审批发放的4445个非农地下水取水许可进行了“回头看”,重点针对取水许可审批权限、有效时限、取水用途、取水类型、取水方式等5个方面进行了认真自查,发现12个单位的取水许可证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清理,7月以来,结合水资源税改革工作,组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用户进行清查,彻底摸清底数。印发了《关于规范取水许可做好水资源税征收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取水许可延续、补办以及不予办理的情形,目前,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已对2964个符合条件的取用水户补办了取水手续,颁发了取水许可证,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9月30日,印发了《打击非法取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省非法取水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七、环境保护工作资金保障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加大资金筹集和整合力度,2016年,省级预算安排省环境保护厅大气污染专项资金8亿元,安排其他部门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治理资金5.2亿元。

(二)在2017年预算编制中,省财政统筹整合大气污染治理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力度。目前,资金整合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积极争取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和德国复兴银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性贷款,支持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项目改造、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等。亚洲开发银行政策贷款、德国复兴银行促进贷款均已到位;世界银行贷款已获得世行执董会批准。

(四)省财政厅制定了将贷款资金结汇进入预算并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

八、省发展改革委对地市上报的压减钢铁产能封存项目基本没有进行现场核实,个别封存设备仍在生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省发展改革委建立了去产能月报制度。各市对已封停设备加强自查、巡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建立了月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强化了监督检查。2016年4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省封停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未发现已封停设备复产情况;5月,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对所有封停设备进行了突击暗访,未发现封停装备复产情况。强化了行政问责。印发了《关于严禁违规新建钢铁产能和已封停钢铁设备复产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允许封停设备复产,企业要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

(二)廊坊市。印发了《关于加强钢铁企业压减产能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专项督查组的通知》《关于深入落实冀办传〔2016〕24号文件的通知》等文件,坚决禁止违规新建钢铁产能和已封停钢铁设备复产,要求有关县(市、区)对列入压减钢铁产能任务的企业设备封存情况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坚决把监管职责落实到位。经核查,新钢钢铁公司2015年2月至11月存在间断性同时使用3座高炉情况。检查时企业已对复产的设备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同时文安县直有关部门对封停设备加贴了封条。针对这种情况,督查组要求文安县驻厂工作组和文安新钢钢铁公司严格落实压减钢铁产能的政策,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函〔2015〕97号文件规定,彻底封停,永不复产使用。廊坊市成立专项督查组,坚持每周一次赴新钢公司进行现场督查,未发现复产情况。

(三)唐山市。对已封停设备加强自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并建立检查月报制度。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封停钢铁冶炼装备进行多次核查,未发现已封停设备复产情况。2016年,先后两次参加全省化解过剩产能集中行动,累计化解炼钢产能125万吨。其中,4月28日第一次集中行动中,拆除丰南区清泉钢铁公司1座45吨转炉,化解炼钢产能65万吨;7月9日第二次集中行动中,拆除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一座40吨转炉,化解炼钢产能60万吨。9月份,组织了第三次集中行动,共拆除玉田县建邦钢铁公司450立方米高炉1座、40吨转炉1座,封存滦县安泰钢铁公司35吨转炉1座,化解炼铁产能52万吨、炼钢产能113万吨。

九、省发展改革、工商、质监等部门没有制订散煤煤质管控专项方案,没有开展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工作。2015年全省洁净型煤推广仅完成计划任务的20%左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省洁净型煤保供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和炉具推广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市根据煤改气、煤改电总体部署,重新核定统计推广量,初步建立了推广台账。与榆林市政府、神华集团共同签署了《关于促进榆林兰碳推广应用的战略合作协议》,我省中南部7市和定州、辛集市型煤企业与山西省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签署了《关于促进“蓝天一号、二号超低硫煤、洁净民用煤”推广应用的战略合作协议》。全省在建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项目,除受国家划定“禁煤区”和“7·19” 特大洪涝灾害等因素影响的12个项目停建或弃建,其他项目全部建成投产。新建洁净型煤项目年生产能力达到3000万吨。按照省安排部署,各市相继召开了2016年型煤推广工作部署会议,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县、乡、村(居)委会及所属型煤企业,并配合燃煤锅炉改造,积极拓展型煤推广领域。目前已完成40家型煤专用炉具企业入围招标工作,待世界银行指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组织推广。督导煤炭经营企业将过去以经营散煤为主调整为经营低硫无烟煤和兰碳为主,全省建设煤炭物流园区36家。保定、石家庄市已率先开展大型全密闭配煤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其中,保定雄县一家民营企业已完成征地手续,由于划入“禁煤区”停建;神华集团计划在石家庄市平山县筹建大型全密闭配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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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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