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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

时间:2017-10-20 10:32

来源:开封市政府

日前,河南开封市政府印发《开封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要求: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2017年10月20日前,全面淘汰行政区域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全文如下:

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封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汴政[2017]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封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5日

开封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当前,我市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今年首次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为切实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市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冬季空气质量改善不显著。特别是2016年秋冬季以来,先后多次发生的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大、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成为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也大幅抵消了前期改善成果。受2017年1、2月份重污染天气的影响,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上半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增长5.4%,我市一季度PM2.5平均浓度同比增长8.3%,是2013年以来首次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这充分说明,能否完成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关键在秋冬季,决战在重污染天气应对。

面对秋冬季大气扩散条件转差的不利局面,当前大气治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秋冬季防控措施的针对性不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成效还不明显。必须在落实现有措施的基础上,采取更加严格的手段,有效降低秋冬季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

基本思路:坚持问题导向,把稳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成果和高架源稳定达标排放作为坚守阵地,把压煤减排、提标改造、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全面落实专项攻坚行动,全民动员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

1.加快区县监测网络建设。2017年10月底前,全市所有区县全部建成包含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六项参数在内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其中县级建成2个以上,区级建成1个以上。2017年10月底前,除国控站以外的监测站点,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各区县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做好数据质量控制,每月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送降尘量。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2.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远程在线质控系统,加快提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一经发现干扰监测数据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

3.加快处置“散乱污”企业。对已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别建立清单,分类进行处置。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2017年9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列入整合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凡被核查出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2017年9月底前,“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项目清单报送环境保护部备案。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

4.统筹开展“散乱污”企业集群综合整治。县区政府继续组织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2017年10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涉大气污染物排放“散乱污”企业集群的,纳入环保督察问责。

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没有达到总体整改要求,出现普遍性违法排污或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达到环保要求,实现做大、做优、做强。升级改造完成并经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凡被环保核查达不到要求的,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法企业依法顶格处罚。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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