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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发布

时间:2018-05-15 13:30

来源:金华市环保局

日前,浙江金华印发《金华市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文件提到,2018年将重点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VOCs污染治理,连续密闭化生产的化工以及其他适用行业全面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完成286家涉VOCs“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顿,完成VOCs减排1.2万吨以上,推动永康市、东阳市、义乌市、武义县等4个重点地区开展VOCs深化治理。到2020年底,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长效管理体系,全市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24%以上,重点工程减排VOCs2.4万吨以上,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全文如下:

金华市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VOCs污染治理,减少排放总量,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施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措施。重点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化纤、橡胶和塑料制品、合成革、制鞋等工业行业以及交通源、生活源、农业源等领域VOCs污染减排,以重点企业的深化治理为抓手,严格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加强监测监控和执法监管,推动实施一批重点减排工程。

(二)主要目标

到2018年,重点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VOCs污染治理,连续密闭化生产的化工以及其他适用行业全面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完成286家涉VOCs“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顿,完成VOCs减排1.2万吨以上,推动永康市、东阳市、义乌市、武义县等4个重点地区开展VOCs深化治理。

到2020年底,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长效管理体系,全市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24%以上,重点工程减排VOCs2.4万吨以上,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涉VOCs产业结构调整

1.加快涉VOCs“散乱污”企业整治。各地要全面开展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列入搬迁改造、升级改造类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制定改造提升方案,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针对当地特色产业的“散乱污”企业集群,制定总体整改方案,统一标准要求,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2018年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省相关产业的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限制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应进入园区。新建化工项目进入符合区域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聚区块。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增VOCs排放量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排放VOCs的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配套安装高效收集治理设施。

3.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各地应加大工业企业季节性减排调控力度,充分考虑企业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特点以及污染排放等情况,在夏秋季和冬季,分别针对臭氧(O3)污染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研究提出强化减排要求,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工期,降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企业要制定强化减排调控计划,依法合规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应急预案中。在特殊时期,可依法合规对工业企业提出实施错峰生产的要求。

(二)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

重点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橡胶和塑料制品、化纤、纺织印染、合成革、制鞋等行业VOCs污染防治。永康、东阳、义乌、武义等4个省、市重点地区要编制地区VOCs深化治理方案。重点企业要建立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

1.化工行业。开展农药、制药、涂料/油墨/胶粘剂制造、染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等化工行业的VOCs治理。加强精细化管理,实施排污许可制,通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推动行业改造升级,实现达标排放。到2020年,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45%以上。

推广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农药行业要加快替代轻芳烃等溶剂,大力推广水基化类制剂。制药行业鼓励使用低(无)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溶剂,大力发展清洁、高效的绿色环保产品。优化生产工艺方案。农药行业加快水相法合成、生物酶法拆分等技术开发推广;制药行业实施生物酶合成法等技术开发推广;涂料、油墨、染料制造行业推广使用密闭化生产装备。采取密闭生产工艺,推广使用无泄漏、低泄漏设备,采用先进的物料输送、分离设备和进出料方式,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提高设备的密闭性和自动化水平。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处理。

持续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连续密闭化生产的化工企业、含有有机化学品储存企业继续开展LDAR工作,制药、农药、炼焦、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等行业连续密闭化生产企业逐步开展LDAR工作。优先使用低泄漏垫片,重点加强搅拌器、泵、压缩机等动密封点,及低点导淋、取样口、高点放空、液位计、仪表连接件、泄压装置、储罐呼吸口、检修口密封处等静密封点的泄漏管理。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真实蒸汽压大于等于76.6kPa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应采用压力罐;真实蒸汽压大于等于5.2kPa且小于76.6kPa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优先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的浮顶罐,采用固定顶罐的应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有机液体装卸必须采取全密闭底部装载、顶部浸没式装载等方式,汽油、航空汽油、石脑油、煤油等高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过程采取高效油气回收措施,使用具有油气回收接口的车船。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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