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天津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布

时间:2018-06-15 10:46

来源:天津市政府

(四)着力优化空间布局。

1.着力破解“钢铁围城”问题。2018年8月底前,制定实施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规划方案,明确全市钢铁行业调整思路和方向,确定重点区域调整任务和目标,推进钢铁产业布局集中、产能减量、产品高端、体制优化,全面提升钢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逐步破解“钢铁围城”问题。2018年全市行政区域内钢铁产能严格控制在2000万吨。

2.加快解决“园区围城”问题。2018年6月底前,制定天津市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314个工业园区(集聚区)依法开展保留、整合、撤销取缔工作。2018年,依法对49个国家级和市级工业园区予以保留,对35个工业园区(集聚区)予以整合,对10个工业园区(集聚区)予以撤销取缔。

(五)严格管控燃煤污染。

1.严格落实超低排放监管。充分发挥全市煤电机组和燃煤锅炉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或特别排放限值的环境效益,依托燃煤设施在线监测全覆盖,强化动态监管。

2.深入实施煤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煤质监管,落实优质煤供应和保障,监督煤炭经营企业建立购销台账,禁止销售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劣质煤,通过加大抽检频次、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资质管理、坚决依法查没等手段,保持严厉打击劣质煤流通、销售和使用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采暖季供热企业燃用煤炭煤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全市经营性储煤场地,实行建档立卡、动态监管。

3.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2018年9月底前,制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划调整方案。落实国家要求,将全面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的地区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新、改、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

(六)严格管控工业污染。

1.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覆盖。对重点企业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对25个重点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治污减排;其中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现有企业以及在用锅炉,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2018年7月底前,制定实施天津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全市22套公共煤电机组启动冷凝脱水深度治理,其中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2套煤电机组力争年底前完成治理。以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为重点,加快实施全市222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18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启动钢铁行业烧结工序超低排放改造等综合整治工作;对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的钢铁企业,根据污染绩效排放水平,合理降低秋冬季错峰生产时间和限产比例。

2.全面防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依法完成剩余293家挥发性有机物一般排放企业治理或关停,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业企业配套环保设施全覆盖,稳定达到挥发性有机物等相关排放标准。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深度治理,再完成700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与排风机同步运行、定期清洗。科学安排建成区建筑墙体涂刷装饰、道路设施喷涂、市政道路划线、交通标线施划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时间,2018年10月15日前,每日10时至17时,原则上禁止开展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对涉及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确需在此期间作业的,经所在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施工,确保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同时配套使用污染防控设施。严格按照《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DB12/3005-2017)要求,组织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性抽查,公开通报抽查结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制定实施天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涂漆作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涂漆作业提升改造和综合治理;大力推广环保涂料,自2018年6月1日起,全市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年底前全市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全部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服装干洗经营单位全面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干洗机输送管道、阀门的检查,防止干洗剂泄漏。

3.深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全面加快火电、钢铁、焦化、铸造、玻璃、供热等重点行业共25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进度,确保5家供热企业2018年采暖季前完成改造,20家工业企业中7家2018年6月底前完成、13家年底前完成。对15家水泥粉磨站和211家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监管,建立一户一档,确保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过程封闭作业全覆盖,运输环节及厂区无组织排放严格管控。

4.坚持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采暖季对重点行业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对钢铁、水泥、焦化、火电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秋冬季错峰运输,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

5.加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力度。充分发挥在线监测系统作用,对全市已联网的99家重点排放企业严格实施24小时动态监控。持续扩大在线监测覆盖范围,全面实施全市20蒸吨及以上燃气锅炉和10蒸吨及以上生物质燃料锅炉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全市7家钢铁联合企业符合自动监测设施安装技术条件的烟气排放口,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

(七)严格管控扬尘等面源污染。

1.强化施工扬尘管控。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渣土)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施工工地实现智能渣土车辆运输全覆盖。对各类长距离施工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并同步落实好扬尘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类施工项目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出现违规排污的企业,依法暂停投标资格、从重处罚,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2.统筹开展全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5月底前,制定实施渣土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渣土源头监管全覆盖、运输车辆全密闭,环城四区处置场建成达标后投入运行,实现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的规范化管理。

编辑:张伟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