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广东中山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

时间:2018-08-06 09:26

来源:中国中山政府

开展臭氧污染来源解析研究工作。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根据省统一部署,以9-11月为重点时段,通过VOCs重点监管企业错峰生产、加强油气回收监管、机动车限行等手段,实现区域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相关镇区要督导VOCs重点监管企业、NOx排放大户提前安排生产计划,制定错峰生产方案。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气象局等配合,各镇区负责落实。

(八)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33.健全区域间联防联控机制

按照省统一部署,深化与周边城市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明确控制目标和重点防控措施,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行动”的原则,开展常态联合防治和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落实《粤港澳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协议书》,推动实施粤港澳大湾区联防联控。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各镇区负责落实。

34.健全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

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跨部门多领域会商分析,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力。定期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导,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提升大气污染防控联合应对水平。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各镇区负责落实。

35.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尤其是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切实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多渠道、多角度、多方式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舆论引导,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加强对政策的解读和引导,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生动实践,同时对超标排放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大力开展监督性报道,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舆论保障。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委宣传部等配合,各镇区负责落实。

36.鼓励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将大气环境保护纳入中小学教育等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命运”的理念,切实增强群众大气环境保护主人翁的责任感。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鼓励绿色出行。

进一步畅通环保投诉渠道,鼓励开展有奖举报,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监督环境违法行为,参与大气环境方面重大决策,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等配合,各镇区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项目推进等提供决策支持。

(二)压实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属地和主体责任。2018年7月底前印发实施我市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建立项目清单。

2018年底前印发实施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达标时间表、路线图和重点项目。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制度。

(三)强化考核问责

对年度方案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各镇区政府应当对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项目进度滞后的镇区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问责,按规定在镇区实绩考核中扣分。

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镇区予以通报批评,市政府约谈该镇政府(区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镇政府(区办事处)应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四)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积极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强化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建立“财政引导,企业为主”的治理资金筹措机制。

建立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财政资金应优先支持前期基础工作完成较好、项目实施推进顺利的成熟度较高的项目,提高资金支出率。

备注:本方案明确2018年工作目标,并提出2020年预期目标,完整的2020年目标待与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进一步衔接后调整。

附 表

1.2018年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2.公交车纯电动化目标

3.2018年日用玻璃行业治理项目名单

4.中山市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第一批、第二批)

5.各镇区生物质锅炉整治目标

表1 2018年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广东

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广东

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广东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