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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刀切”到绩效考核 大数据分析超低排放比例

时间:2018-10-08 10:34

来源:长江环保

作者:凌润东 徐科

蓝天保卫战和环保十三五规划的目标: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对2+26城市来说,2020年目标值推测为 68.14 微克/立方米;而采暖季限产措施下2017年全年平均值为68.9μg/m³,仅略高于2020年目标值。

北京市1~8月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从2017年同期的7.8%下降到今年的3.3%;唐山市从10.7%下降到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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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条监测大数据看京津冀+汾渭平原超低改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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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将通过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为进行差异化限产,我们从京津冀+汾渭平原(京津冀晋鲁豫陕7个省)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中,通过爬虫大数据获取共389家企业近3个月共计超过30万条大气监测数据来判断企业实际排放水平。其中钢铁(102家)/水泥(152家)/玻璃(51家)/焦化(58家)/铝冶炼(26家)企业数,因为有些企业会有数个监测点位,从涉及的监测点位数来看,钢铁(432个)/水泥(376个)/玻璃(115个)/焦化(122个)/铝冶炼(134个)。企业具体分布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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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432个监测点位样本18.5%超低达标,不达标需70%产能错峰

河北为钢铁重省。我们选取的钢铁企业监测样本约一半(51家)位于在钢铁产业大省河北省,29家位于在山东,12家位于在河南;监测点位数总计432个。根据《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河北钢铁产量与全国钢铁产量的比例接近30%,其中唐山和邯郸市生铁、粗钢产量合计分别占全省的67.9%、68.3%。同时,根据2016年河北省环统数据及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河北省钢铁行业烟(粉)尘、SO2、NOx的年排放量分别为61万吨、22.3万吨和25.5万吨,占河北省工业企业排放量的比例分别为68.7%、42.6%和43.18%,其中烧结球团工序为主要的污染排放源。

钢铁烧结脱硝超低排放达标比例不到两成。从102家样本钢铁企业共计432个监测点位的近3个月的平均排放浓度来看,绝大多数已经能够达到现行国家排放标准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即颗粒物/SO2/NOx分别不超过40/180/300 mg/m³),而在河北省和生态环境部的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征求意见稿)标准下,颗粒物/SO2/NOx的达标率分别为71.8%/61.5%/18.5%,钢铁超低脱硝难度和成本较高,为当前钢铁大气治理中的难点。

核心结论:若假设华北地区超低标准与唐山市错峰生产方案要求的超低排放标准相同,若仅考虑烧结球团环节,A类(不错峰)占比、B类(错峰30%)和C类(错峰50%)三类(唐山供暖季划分标准)加起来占比仅为18.5%,即81.5%监测样本需要70%产能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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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122个监测点位样本39.5%超低达标,不达标需36小时出焦

河北/山东/山西/陕西焦化产业集中。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底,全国炼焦总产能约6.87亿吨,2016年我国生产焦炭约4.5亿吨,与2015年产量基本持平;我国焦化企业以独立焦化厂为主,其次为钢铁联合企业内的焦化厂,独立焦化企业数量和产能占比分别为77.8%、73.3%。整体上焦化企业分布呈现出广、小、多、散和焦炭产地与用户分布扭曲的特点。全国焦炭产量靠前的省份有山西、河北、山东、陕西等。我们选取的焦化行业样本监测企业中,河北省有26家(企业数量占比44.8%),山东省有23家(占比39.7%),河南、山西和陕西合计9家(占比15.5%);监测点位数总计122个。

焦化企业焦炉颗粒物和NOx河北省新标达标率在50~60%。根据河北省环保厅统计,2017年焦炉烟气颗粒物、SO2和NOx的年均排放浓度基本维持在15、25和120~140 mg/m³。其中受焦炉高度、燃料种类和污染治理技术的不同,焦化企业SO2和NOx的排放浓度差异较大。根据我们的样本监测数据,约六成的企业颗粒物和SO2排放能够达到2018年4月份河北省排放新标(征求意见稿),而仅四成监测点位的氮氧化物排放达标;约51%的企业氮氧化物排放能够达到生态环境部超低排放标准。

核心结论:2018年4月份河北省排放标准与唐山市限产方案的要求超低排放标准相同,若仅考虑焦炉环节,华北地区A类(不错峰)、B类(出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唐山供暖季划分标准)加起来样本占比39.5%,C类(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样本占比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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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焦化企业采用中低温SCR或活性炭协同治理工艺氮氧化物可控制在150 mg/m³以下,再降低到100 mg/m³以下需要进行提升焦炉烟气温度、增加催化剂层数等技术改造,预计将增加企业环保投资成本。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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