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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时间:2018-11-15 09:54

来源:邯郸市人民政府

2018年底前,在全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行政区域内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提高对秸秆露天焚烧的应急处置能力,构建“预防为主、堵疏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避免出现露天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污染事故。对发现的露天焚烧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实施责任追究。完善考评体系,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奖惩,实现全市秸秆露天焚烧火点逐年大幅减少。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科学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

积极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能源化利用,降低秸秆打捆离田成本,提升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质量效益。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其中核心区(市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全部及以外1000米范围,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两侧各1000米范围,县域内主干道两侧各500米范围)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农牧局)

7.严禁垃圾露天焚烧。完善城乡垃圾处置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模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工作。2018-2020年,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6.6%、97.2%和98%以上,县城建成区分别达到92.3%、92.6%和93%以上。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到2018年底,主城区以外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座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环境保护局)

按照《河北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因地制宜选取治理模式和治理技术,建立长效运行机制。2020年,形成设施配套、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运行高效、城乡统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基本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有效截断垃圾焚烧隐患。加大垃圾露天焚烧打击力度,开展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城镇周边以及其他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城乡垃圾(含工业下脚料)集中整治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对失管失控的严肃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

8.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确保在2020年实现农田化肥使用量控制在44万吨以内,氮肥当季利用率提高到41%以上。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2018年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22个,2019年建成20个,完成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9.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推进绿化步伐,减少裸露地表,严控沙尘产生与传输,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2018-2020年,全面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突出抓好荒山生态修复、环城生态屏障建设、美丽乡村绿化、廊道绿化及景观改造提升、林果基地建设、森林抚育经营等6个方面工作。全市完成营造林160万亩以上。2018年完成营造林6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1.5万亩,封山育林18.5万亩,飞播造林实施面积50万亩(折合面积10万亩),营林抚育6万亩。2019-2020年继续加快绿化步伐,完成省定绿化任务。(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10.完善降尘监测和考评体系。全面开展降尘监测,2018年,按照主城区平均降尘量控制在7吨/月·平方公里,县(市、区)建成区平均降尘量控制量在8吨/月·平方公里以内,对各县(市、区)降尘管理进行考核排名,定期向社会公开。2018-2020年降尘量目标逐年降低,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五)着力推进污染减排,打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

1.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监督管理,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排放达标计划。加强源头和过程控制,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完善末端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最佳实用技术应用,严格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

按照“典型示范、对标先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以钢铁、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对标世界一流水平,按照省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地方标准和技术指南,建立治理工程项目清单,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对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实施重点行业环保“领跑者”制度。推进工业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推行企业排放绩效管理、企业排放信息强制性披露和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全市18家钢铁企业、23家焦化企业全面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治理,按照《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深度减排攻坚方案的通知》(邯气领办〔2018〕227号)时间节点和技术要求,对钢铁行业炼铁、炼钢工序治污设施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对烧结机进行活性焦脱硫脱硝一体化或SCR等先进技术改造,对焦化行业进行干熄焦、VOCs和氨气等专项治理改造。2019年4月底前,钢铁和焦化排放标准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符合条件的焦化、钢铁企业完成有色烟羽治理;全市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2017年下降15%以上。(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2.实施燃煤电厂深度治理。实行燃煤电厂和燃煤机组排放绩效管理,对燃煤机组排放绩效进行评估排名,坚决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2018年淘汰关停8台,共计26.8万千瓦火电机组;2019年、2020年分别按省定任务量进行关停。按需完成60万千瓦等级纯凝机组供热改造,大容量、高参数机组比重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开展电力行业深度减排专项行动,在原有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运行管理,完善治污设施,提高去除效率,实施电厂有色烟羽治理。2018年,结合机组检修计划,有序开展城市主城区及环境空气敏感区燃煤电厂有色烟羽治理试点工程;2019年底前,全市具备深度减排改造条件的燃煤机组完成深度治理,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到2020年,全市火电行业单位发电煤耗及污染排放绩效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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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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