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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2020年行动计划

时间:2019-06-14 10:43

来源:义乌市人民政府

(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以上。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规模达到国家要求。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强化煤炭质量控制,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2020年底前,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2%以上,接受外送电量比例比2017年显著提高。(发改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三)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新建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实施,严禁燃煤、燃油、燃天然气等锅炉直接改烧生物质成型燃料。(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经信局、行政执法局等参与)

积极发展集中供热。加大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2020年底前,全面淘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高污染燃煤锅炉。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减量或等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发改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各镇街等参与)

(四)深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根据《关于调整义乌市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实施方案》(义政办发〔2018〕180号)文件要求,全面排查、淘汰全市范围内高污染燃料设施,确保无死角、无盲区,2019年7月前完成完成高污燃燃料禁燃区建设。(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等负责)

(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城市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发改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牵头,各镇街等参与)

四、深挖污染减排潜力,强化工业废气治理

(一)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废气提标改造。深入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热电联产企业燃煤机组废气排放稳定达到《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限值要求。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建材、热电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2019年底前完成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任务。(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经信局、发改局、各镇街等参与)

(二)全面推进重点园区废气治理。开展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废气整治工作,排查园区内大气污染源,建立企业清单,编制废气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具体整治要求和重点整治项目,建立园区“网格长”制度,每个网格、企业落实到人,全力推进整治工作。2020年底,全面完成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整治工作,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装到位、运行维护正常、环保档案管理规范完整,园区废气收集率和排放达标率明显提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各镇街等参与)

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各镇街等负责)

(三)全面推进重点企业废气污染治理。按时完成工业废气重点整治年度任务,建立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有效利用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经信局、各镇街等参与)

五、推进绿色交通建设,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一)优化调整运力结构。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30%。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和公路港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积极发展城市绿色物流体系。义乌西铁路货场建设衔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交通运输局、陆港口岸局牵头,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邮政管理局、陆港集团、义乌西铁路货站等参与)

(二)加快车辆结构升级。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上级要求。物流园区、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加气站、充电站、充电桩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每年推广新能源汽车1000辆以上。(交通运输局、陆港口岸局、经信局、发改局牵头,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执法局、民航局、供电公司、邮政公司、陆港集团等参与)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国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Ⅵ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各级由财政保障的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在向社会购买服务以及工程建设等领域中应要求服务、建设单位限制使用高排放柴油车辆,推广使用符合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交通运输局牵头,各镇街、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国有企业等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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