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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2020年行动计划

时间:2019-06-14 10:43

来源:义乌市人民政府

开展大气治理数字化转型试点。在省统一基础平台、统一开发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应用框架下,建立“蓝天保卫战”系统。建立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和感知网络,打通相关部门涉气信息系统,汇聚涉气环境数据以及污染源数据,形成大气环境专题库,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建设“蓝天保卫战”协同指挥系统,建设治气数字化指标分解、决策指挥、任务跟踪、考核通报、基层网格监管模块,实现镇街和部门协同联动治气。建设大气环境地图,展现实时空气质量状况、空气清新度、各类涉气污染指标排放状况。建立试点平台与省平台业务协同联动机制,明确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和交换机制。(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等参与)

(二)完善大气执法监管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在环境监察部门配备便携式废气检测仪器和大气执法特种车辆。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加强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实施蓝天保卫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面精准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环保与公安、检察院、法院联络机构的全覆盖,定期曝光涉气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参与)

严格车辆、油品等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汽车维修“造假”现象,加强机动车检测和维护信息共享。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等参与)

(三)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积极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目标、重大措施等。夯实应急减排措施。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落实企业、工地、道路、运输等应急管控措施。(生态环境分局牵头,交通运输局、建设局、经信局、各镇街等参与)

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针对建材、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经信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等参与)

(四)加强大气科研能力建设。加强区域大气污染特征、形成机制、来源分析、健康影响、大气污染预报预警和治理技术等方面的基础性研究,开展非电行业氮氧化物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控制治理技术和装备攻关。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开展氨排放与控制技术研究。大力引进培养大气污染防治产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建立大气污染治理首席专家制,指导、评估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及成效。(生态环境分局、科技局牵头,气象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十、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强大合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负责)

(二)加强考核评价。将相关部门、各镇街打赢蓝天保卫战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开展争创清新空气示范区活动,创建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定期调度评估本行动计划年度实施情况,对考核优秀和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和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已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并对有关负责人实行约谈。(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参与)

(三)加强资金支持。各级财政支出要向打赢蓝天保卫战倾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财政收费工作。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资机制,鼓励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各类投融资模式和绿色金融产品,鼓励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推广环境治理第三方治理。严格落实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柴油车淘汰治理、机场岸基供电、车辆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有机肥生产销售运输等扶持政策。严格落实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环保电价、生物质发电价格等价格政策。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严格落实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和水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提高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的电价等。(发改局牵头,财政局、金融办、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义乌分行、银监办等参与)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制度。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税务局牵头,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等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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