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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大气环境质量保持(限期达标)规划

时间:2019-06-20 10:08

来源: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3、强化油品监管及污染防治提高油品的供应和使用要求。2018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VI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VI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加强油气回收治理。加强汽油储运销油气排放控制,减少油品周转次数。加强储运过程油气回收治理,推进液化品(油品)密闭装卸,加大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油罐车、气罐车油气回收装置检查力度,加快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通过自动监测系统平台、利用社会化监测服务等方式,制定油气回收设施监管保障制度,确保油气回收装置安装率100%,并维持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推进船舶运输油气回收治理。新造油船逐步具备码头油气回收条件。开展原油和成品油码头、船舶油气回收治理。研究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严格车用、船用燃油的供应和使用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非标汽柴油生产、销售行为。(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中石化丽水分公司参与)

4、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管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监管,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基础能力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工程机械实时定位、排放监控装置安装和排放监控平台建设。推进排放不达23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农用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根据各区域特点,划定并公布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禁用机械种类和禁用时间段,制定实施管理政策。重点区域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大力支持空港陆电项目推广,以丽水机场为重点,推动机场运行车辆和装备“油改电”工程。新建机场必须配套建设陆电工程。鼓励并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负责)

5、加强船舶环保监管加强船舶污染排放监管,严格实施《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2018年7月起执行第一阶段标准,2021年7月起执行第二阶段标准。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到2020年底前,对内河辖区现有船舶进行提升改造。加快实施船舶油品升级。积极推广LNG、纯电动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船舶,在内河公务艇、游艇、水上公交等客运船舶中开展纯电动船舶应用试点。2020年底前力争节能环保型营运船舶累计占比达到5%,到2030年覆盖丽水全水域所有相关船舶。推进港口码头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鼓励开展港作机械电动化、气动化试点。到2025年,划定全域河流为船舶低排放控制区,禁止以国V标准以下柴油为燃料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加快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2020年底前,建成岸电设施5套,主要港口码头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腊口服务区配套岸电设施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市码头低压岸电工程全覆盖。建立低硫油、岸电、船舶改造等相应的支持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电力公司参与)

(五)强化治理城乡废气,全力推进扬尘治理

1、加强施工和拆迁场地扬尘管理各类施工场地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积极创建“双标化”工地,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推进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各类施工场地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和暂不开发土地临时绿化等防尘措施“七个100%”长效机制,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到2021年,所有建设工地全面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扬尘监测设备并联网。大力实施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严格拆迁扬尘监管。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在拆除施工、机械清渣、渣25车运输等过程中做好防扬尘措施。暂不清理的废渣、物料等堆场要做到全覆盖,作业车辆进出施工场地的道路要做好晒水措施。(市建设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参与)

2、强化道路扬尘治理渣土以及砂石、水泥等运输车辆要实现密闭运输。建立道路保洁制度,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0年,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建成区达到75%以上,县级城市达到65%以上。到2025年,实现全市域主次干道100%机械化清扫。制定混凝土供应点、建筑渣土、泥浆转运点规划布局方案,减少车运运输距离。强化城市道路耐久性路面建设。健全环卫收运体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实现密闭运输;推行城乡一体化的道路保洁制度,提高城市道路洒水频率和机械化清扫程度,道路日常洒水频率建议日洒水不少于5次。(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3、加强堆场扬尘治理规范铁路、公路等货物运输管理,涉及散装货物运输业务且有烟粉尘排放的铁路货运站、道路货运站场、港口码头以及其他物流露天堆场,应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确实无法封闭的应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到2020年,主城区物流堆场全面实施顶部覆盖。所有煤堆场和卸煤场所等全面启动防风抑尘设施建设。到2025年,完成全市大宗干散货码头粉尘防治综合改造,内河易扬尘码头及堆场地面硬化率达到100%,喷淋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到2030年,26制定并实施煤堆、料堆、砂石场及散装货运堆场等扬尘防控规范新标准。(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4、严格控制餐饮油烟加强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源头治理,完善城市餐饮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推进小区规划中餐饮配套用房及专用烟道设施建设落实,在新建小区配套设置满足生活需求的餐饮功能用房,禁止在未经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居民楼或商住楼新建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场所。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单位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洗,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持续加强无证无照餐饮企业整治。到2020年,完成全市油烟排放情况实地调查,制定分类处置计划;到2025年,酒店餐饮企业投用油烟在线监测系统监控净化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控制长效监管机制,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治理行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源头管控、综合执法、部门协调、设施运行和检查监测考核等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对餐饮油烟集中区域的常态化巡查。(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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