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陕西铜川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

时间:2019-07-25 09:52

来源:铜州市人民政府

日前,陕西铜川印发铜川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详情如下:

铜川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铜川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优化六项政策、打好七场硬仗,强化五项保障措施,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52微克/立方米,确保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优化六项政策

(一)强化源头管控。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参与,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实施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对已明确但逾期未退城的企业予以停产。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石油化工、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等行业企业产能。(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三)因地制宜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在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对石油化工、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对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其他建材行业(不包括建筑材料以外的其他无机非金属材料)限产5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计;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铸造、化工、有色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企业,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四)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蓝天保卫战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市级铁腕治霾奖补办法,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大气污染重点治理任务。严格落实《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实施办法》。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加快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健全供热价格机制,合理制定清洁取暖价格。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和清洁化改造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货运价格市场化运行机制,科学规范两端费用。落实国家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支持对秸秆等生物质资源进行消纳处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市财政局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等参与)

(五)配合做好区域联防联控。按照国家建立的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配合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相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等参与)

(六)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三、打好七场硬仗

(一)打好结构调整硬仗

1.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按照《关于转发国家十六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2. 强化“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完成已排查出尚未完成整治的“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继续开展拉网式排查,以四级网格为依托,聚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落实“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综合整治和监管责任,不断完善“散乱污”工业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发现一户,整治一户,坚决杜绝“散乱污”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异地迁移、死灰复燃。(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二)打好工业污染治理硬仗

3.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严格执行《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持续推进涉气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重点涉气工业污染源全部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会化专业机构开展监测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完成全市重点行业涉气污染源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