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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文件|山西焦化总产能将减至14768万吨以内

时间:2019-08-16 10:23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8月1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引发了《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全面推进焦化产业园区化、链条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实现焦化行业技术装备水平质的提升,到2022年,先进产能占比达到60%以上。

8月1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引发了《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山西省焦化总产能压减至14768万吨以内,并在此基础上保持建成产能只减不增。2019年将压减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和焦炉,其中未建焦炉及停产焦炉产能今年压减落实到位,运行焦炉产能分两年压减落实到位。实施焦化行业三年升级改造行动,全面推进焦化产业园区化、链条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实现焦化行业技术装备水平质的提升,到2022年,先进产能占比达到60%以上。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9)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

为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问题整改,以最大决心压减过剩焦化产能,以整改促发展,以整改促转型,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省焦化总产能压减至14768万吨以内,并在此基础上保持建成产能只减不增。2019年将压减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和焦炉,其中未建焦炉及停产焦炉产能今年压减落实到位,运行焦炉产能分两年压减落实到位。

实施焦化行业三年升级改造行动,全面推进焦化产业园区化、链条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实现焦化行业技术装备水平质的提升,到2022年,先进产能占比达到60%以上。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全省焦化企业主体多、情况杂、压减产能困难大,各市在制定具体方案时要统筹兼顾、分类施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科学、精准压减过剩焦化产能。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强化督查巡查,营造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整治焦化企业违反安全、环保、节能、税务、市场竞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要将环保严重违法企业作为压减过剩产能重点对象。压减过剩产能过程中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决不允许已压减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决不允许违法违规建设新项目,要确保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对顶风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惩治。

坚持破立并举、协同推进。各市要充分认识压减过剩焦化产能与推进焦化行业转型升级互为联系、互为促进的辩证关系,既要不折不扣按时完成压减任务,也要加快推进行业转型升级,科学规划本市焦化产业布局,有保有压,有进有退,对具备合规产能的在建先进产能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列为压减对象的焦化产能,要坚决压减退出,有力促进焦化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坚持积极稳妥、有序引导。压减焦化行业过剩产能涉及相关市场主体的债务化解、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多项切身利益,事关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和经济增长等重大问题,各市在方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既要迎难而上,积极推进,又要平稳有序,尽可能兼顾各方利益诉求,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既要下好防范和抵御重大风险的“先手棋”,又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主动仗。压减过剩产能涉及民生保障的气源和热源厂,各市要提前谋划,做好气源热源的调整替代。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工作。

各市要组织工信、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税务等有关部门,对属地焦化企业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再次核实企业入园入区、化产加工利用情况,准确掌握焦化产能交易、项目备案与建设、污染物排放达标、安全生产、依法纳税等情况,为压减产能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翔实可靠的基础依据,做到精准识别压减对象、精准核定压减产能、精准落实相关政策。

(二)全面清理整顿已备案焦化项目。

省工信厅负责指导各市全面清理整顿已备案焦化项目备案文件及产能置换确认手续,不合规文件予以撤销。各市压减过剩焦化产能工作方案报省政府审核通过前,暂停办理全省焦化项目备案及产能置换确认手续。焦化产能置换确认及焦化项目备案权限收归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淘汰压减产能与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合并审批。压减过剩产能行动过程中,列为压减对象的焦化产能禁止进行交易,也不得用于备案大型焦化项目。

(三)分类推进压减过剩焦化产能。

按照原有焦炉关停、产能整体取缔退出、不再用于焦化项目建设及产能置换的压减完成标准,优先压减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环保等法律法规的焦化企业产能;优先压减原有焦炉已淘汰但未备案大型焦化项目的产能;优先压减原有焦炉淘汰已领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焦化产能;优先压减未实施上大关小焦炉中不在工业园区且焦炉煤气未进行化产加工利用的限制类焦炉产能(炭化室高度4.3米机焦炉、热回收焦炉);优先压减已备案大型焦化项目但无力推进项目建设的焦化产能;加大我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重点区域内城市压减焦化产能力度。各市可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确保完成压减任务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压减对象类别。

(四)结合实际分解落实压减任务。

各市压减任务目标为:太原市压减429万吨,忻州市压减24万吨,吕梁市压减832万吨,晋中市压减585万吨,阳泉市压减60万吨,长治市压减642万吨,晋城市压减40万吨,临汾市压减1090万吨,运城市压减325万吨。各市要按照分类压减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压减过剩焦化产能行动工作方案,2019年将压减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和焦炉,其中未建焦炉及停产焦炉产能今年压减落实到位,运行焦炉产能分两年压减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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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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