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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9年冬季—2020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19-09-20 09:4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日前,广西印发《广西2019年冬季—2020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广西2019年冬季—2020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实现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打赢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

二、攻坚目标

2019年,全区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1.5%,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改善和达标;2020年1—2月,春节期间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气。

三、攻坚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全民治污,协同防控PM2.5污染和臭氧污染,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持续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污染天气应对等8个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主要任务

(一)城市扬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主要道路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对预计闲置3个月以上或预计2019年11月以后仍不能开工或恢复施工的建筑工地,督促开展裸露土地临时绿化或铺装。2019年年底前,各市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基本建成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加大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安装密闭装置运输、遗撒泄露污染道路等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推进道路清扫冲洗机械化作业,全区设区城市道路平均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8%,其中柳州、防城港、贵港、玉林等市达到70%以上,梧州、钦州、来宾、崇左等市达到6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稳步提高。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扫,对进城道路扬尘严格监管。对街区、单位、门店实行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清理脏乱差行为,门前实行“三包”,综合治理国控站点敏感区域周边的小作坊、小饭店、小店铺和小街小巷,依法严格管控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严格检查室内烧烤和其他餐饮企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转。玉林市要加大对城区及周边中药和香料摊点、仓库、晒场的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非法硫磺熏蒸中药和香料窝点。(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行动。

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划定禁烧区,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等手段密切监测各地秸秆禁烧情况,实施“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责任到乡镇、村委、农户。禁烧区、甘蔗“双高”示范区和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加强秸秆焚烧的巡查执法力度。(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各市要大力发展秸秆综合利用生态经济产业,认真组织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对收储运环节给予补贴,对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项目给予帮扶补助,加快建立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和百姓增收的多赢式生态农业发展模式。(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加强蔗叶的综合开发利用,对蔗叶的综合开发利用给予支持,推进实施甘蔗机械化收割、甘蔗秸秆破碎还田和打包收集。榨季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南宁、柳州、贵港、来宾、崇左等市要制定和实施蔗叶禁烧区管控方案,有效提升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水平,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一综合利用、统一处理处置。(牵头单位:自治区糖业发展办;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项行动。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8〕40号),依法做好禁限放区域优化划定、禁放区禁止销售、限放区零售点布点和燃放管控工作,落实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的责任和监管要求,强化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春节期间,由公安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专项治理行动,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充分发挥街道办、居委会的作用,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对街道、社区和人群密集场所的管理、巡查、监督工作。在污染天气过程时段,要全面加强禁放区、限放区的执法管控工作。广泛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实际行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牵头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依照《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开展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联合执法行动,路检路查、遥感监测、入户检查的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50%。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重型柴油货车绕城通行方案。2019年年底前,各市完成机动车遥感监测体系建设,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数据实时、稳定传输。2019年年底前,各市城市建成区内基本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并对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2019年年底前,各市要以城市建成区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以及港口、码头、机场、铁路货场为重点场所,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依法开展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划定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依照《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加大煤气发生炉、燃煤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重点加大对陶瓷、玻璃、砖瓦、耐火材料、石灰、矿物绵、铸造、铁合金、再生有色金属、碳素、化工等行业的监管,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加强对火电、钢铁、铁合金、水泥、玻璃、建材行业重点企业的煤场、料场、渣场等堆料场的监管。加大涉工业生产炉窑类企业的综合整治力度。2019年年底前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的60%。对“散乱污”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分门别类地实施淘汰、整合和提升,防止死灰复燃。(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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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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