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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关于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11-01 11:01

来源:临沂市人民政府

日前,临沂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临沂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加快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常态长效机制,深入优化调整“三结构一布局”,重点抓好高排放企业退城入园、物流市场搬迁整治、散煤污染治理、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源整治,倒逼落后产能市场出清,推动产业布局调整,激发创新发展活力,推动大气质量持续稳定好转。详情如下:

临政字〔2019〕141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高质量发展,有效破解我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交通运输结构以公路为主、污染排放量远超环境容量、末端治理空间越来越小等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精神,省政府《关于加快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鲁政字〔2018〕24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临沂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常态长效机制,深入优化调整“三结构一布局”,重点抓好高排放企业退城入园、物流市场搬迁整治、散煤污染治理、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源整治,倒逼落后产能市场出清,推动产业布局调整,激发创新发展活力,推动大气质量持续稳定好转,让人民群众看得见蓝天、呼吸到新鲜空气,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着眼长远,强化治本。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区域产业结构,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从源头上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突出重点,全面治理。以工业污染、燃煤、运输和扬尘为重点,集中治理重点区域、行业的污染;多管齐下全面治理各领域污染源,统筹做好自然生态修复,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资源能源节约。

3.分类施策,精细管控。分行业制订污染综合整治技术要求,依靠工程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坚持一行一策、一企一策,逐个企业落实减排目标、防治措施、监控方案,提高整治成效。

4.依法依规,控减结合。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推进市级大气防治立法;严格应急响应级别,以创建A级企业和绿色标杆企业为重点,落实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全市PM2.5、PM10、二氧化氮分别控制在52、94、40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浓度逐年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5%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2%(优良天数227天)以上;2022年,全市三次产业结构合理、布局优化,新兴产业占比明显提高,主城区污染排放量大幅降低,基本适应环境容量需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

(一)调整产业结构,解决主城区工业排放量大问题。

1.年内出台钢铁、焦化、建陶、铸造、板材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明确产业结构、园区布局整改提升的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全面推进重污染行业企业关停搬迁和整改提升。(市工信局牵头

2.2021年底,主城区钢铁、焦化、建陶、铸造等行业基本完成关停搬迁或整改提升。按类别出台板材行业工艺装备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推进兰山、费县等县区板材产业园区建设,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入园或整改提升。(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县区落实

3.制定扶持政策,对退城入园和主动关停搬迁企业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助推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4.加快编制“三线一单”,年内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二)调整能源结构,解决煤炭消耗比例过高问题。

1.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格“减量是原则,等量是例外”。制定各工业园区“一区一热源”行动方案,推动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进行供热改造,在热电联产规划指导下,加快推进落后燃煤小火电关停淘汰。(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

2.深入推进工业燃煤设施治理。对全市燃煤设施开展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排查出的燃煤设施要逐一登记,年底前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3.持续开展散煤污染治理行动。强化煤炭生产加工、储运配送、经营监管、消费使用等环节管控,加大煤质抽检力度,持续推进散煤经营网点规范化整治提升,逐步构建全域散煤销售监控体系,依法依规查处非法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等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散煤网点。(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4.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区域,积极推进居民生活采暖煤改气和煤改电。选择中心城区未集中供暖的重点区域,推进一批楼宇式和区域分布式煤改气、煤改电等示范项目。(市住建局牵头)

(三)调整物流布局,解决市场流通污染问题。

1.年内完成主城区5家钢材市场搬迁、关停、转型。(临沂商城管委会牵头,相关区政府落实)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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