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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0-03-02 09:4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日前,内蒙古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2020年修订版)

为完善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和联防联控,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控,精准减排;属地负责,区域统筹;部门联动,强化落实”原则,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因沙尘、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纳入本预案范畴。

一、预案体系

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各盟市预案、区直有关单位专项实施方案。

各盟市预案必须包括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企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操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

设立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指挥由自治区主席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有关区直单位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生态环境厅厅长担任。

组织机构、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清单附后。

三、预报预警

(一)条块管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污染物传输影响、城市地貌特征等情况,分设两个重点控制区,实行条块结合管理,即盟市行政区+重点控制区。

区域一: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和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准格尔旗。

区域二:包括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鄂尔多斯市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阿拉善盟经济开发区和骆驼山矿区、棋盘井矿区、黑龙贵矿区。

(二)监测预报

监测。各级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信息交换共享,为预报、会商、预警提供决策依据。

预报。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气象台,对未来3天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7天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会商。各级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进行联合会商研判,可采取视频会商,必要时组织专家开展集体会商。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发布、调整、解除预警建议。当预测可能出现2天及以上重污染天气时,要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三)预警分级

全区统一预警分级,由低到高分为黄色(Ⅲ级)、橙色(Ⅱ级)和红色(Ⅰ级)三级预警。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四)预警发布

当预测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自治区政府、盟市政府要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1.盟市预警

盟市设置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三级预警。当单个盟市达到预警启动条件时,由盟市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按响应级别启动预警,并执行相应应急措施。

2.自治区预警

自治区设置橙色(Ⅱ级)、红色(Ⅰ级)二级预警,当达到预警启动条件时,由自治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按响应级别启动预警,盟市同步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可提高预警级别),实行盟市、旗县(区)、区直单位、企业应急联动防控。

(1)区域一

橙色预警:预测区域内三个城市平均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红色预警:预测区域内三个城市平均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2)区域二

橙色预警:预测乌海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红色预警:预测乌海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3)分区不分割,当三个及以上相邻盟市发生重度污染时启动自治区预警

橙色预警:预测各相邻盟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红色预警:预测各相邻盟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五)预警调控

从高预警: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尽早采取升级措施。

预警降级: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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