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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玻璃制造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0-07-17 10:21

来源:生态环境部

4.2污染负荷

4.2.1现有工程废气排放量应通过实际测量确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废气排放量可通过类比相同或相近工艺、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方法确定。

4.2.2现有工程应对废气中各种污染物浓度进行实际测量,确定污染物设计浓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通过类比相同或相近工艺的实测数据、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确定污染物设计浓度。

4.2.3应考虑生产工艺波动性、类比或参考数据的不确定性等因素,确定适当的设计裕量,保证在污染负荷最大、最不利情况下废气治理系统的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

4.2.4系统处理风量、引风机风量的设计与选型均应以工况风量进行计算。性能测试和检测结果应以标准状态进行核算。

5总体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玻璃制造企业应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做好污染物的源头减排和过程控制。

5.1.2玻璃制造业废气治理工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与管理的规定。

5.1.3废气治理工程应与玻璃生产工艺相适应,对产生废气的设备、工位等进行系统收集和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工程应作为生产系统的一部分进行管理。

5.1.4治理后的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或超低排放的要求。

5.1.5治理工程产生的废水(液)、固体废物(废催化剂、废过滤材料、废保温材料等)、噪声等应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1.6玻璃制造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重点排污单位应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5.2源头控制

5.2.1玻璃制造企业宜使用含硫量低的优质清洁燃料,优先选用天然气。逐步淘汰重油、煤焦油、石油焦用作燃料。

5.2.2加强物料制备过程中无组织扬尘的管控,建设封闭料场,采用干雾抑尘、雾炮车等方式控制开放/半开放空间物料转运操作过程中的扬尘。

5.2.3采用分级燃烧、纯氧燃烧等低氮燃烧技术,减少熔窑废气NOx的初始浓度。

5.2.4保持玻璃熔窑内压力分布的均匀性,减少燃烧烟气的外溢量。

5.3工程规模玻璃制造业废气治理工程建设规模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合理配套,设计年限与自控水平应与主体工艺相一致。

5.4工程构成

5.4.1玻璃制造业废气按照来源可分为窑炉烟气和工艺废气两大类,治理工程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

5.4.2窑炉烟气治理主体工程包括废气收集系统、主体治理设施(除尘、脱硫、脱硝)、风机与废气排放系统。

5.4.3工艺废气治理主体工程包括废气收集系统、除尘设备、风机与废气排放系统。

5.4.4辅助工程包括电气系统、蒸汽/压缩空气系统、暖通/消防系统等。

5.5平面布置

5.5.1废气治理工程平面布置应与主体工艺布局相协调,并符合GB50187等相关规定。

5.5.2废气治理工程应遵循降低环境影响、节能降耗、方便施工与运行维护的原则,布局紧凑、合理。

5.5.3治理工程应考虑主导风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宜布置在周边居住区及厂内生活区的下风向;应考虑噪声对周边生活环境及厂内工作环境的影响,设置必要的防噪声距离。

5.5.4治理工程应遵守安全生产与消防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距离。

5.5.5脱硝用还原剂区可布置于厂区内,也可布置于厂区外。还原剂区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5.5.6还原剂区地坪宜低于周围道路标高。

5.5.7还原剂区的设备宜室外布置,液氨储罐应设置防止阳光直射的遮阳棚,遮阳棚的结构应避免形成可集聚气体的死角。

5.5.8当采用尿素作为还原剂时,绝热分解室或水解反应器可布置在还原剂区或就近布置在反应器区。

5.5.9脱硫吸收塔宜布置在烟囱附近.浆液循环泵应紧邻吸收塔布置。吸收剂制备及脱硫副产品处理场地宜在吸收塔附近集中布置,或结合工艺流程和场地条件因地制宜布置。

5.5.10脱硫吸收剂卸料及贮存场所、副产物储存场所宜布置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区域,且应靠近主要运输通道。

5.5.11湿法脱硫事故浆池或事故浆液箱、石膏脱水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等的位置应考虑多套装置共用的方便。

5.5.12脱硫吸收剂运输应考虑防潮、防洒落和防扬尘等措施。

6工艺设计

6.1一般规定

6.1.1治理工艺设计应本着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原则,综合考虑废气来源、气量规模、负荷变化、废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废气性质(温度、湿度、压力等)、达标排放要求、投资费用与运行成本、二次污染、安全性、平面布置、使用年限等因素,选择确定治理工艺、技术与装备。

6.1.2治理工程应注意节能设计和绿色设计,充分考虑与生产工艺的协调性。

6.1.3治理工艺应综合考虑不同净化单元间的协同作用。

6.2工艺选择

6.2.1玻璃制造业废气污染治理技术是指除尘、脱硝、脱硫等单项或组合技术,主要包括静电除尘(高温、低温)、布袋除尘、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湿法脱硫(石灰石-石膏法、钠碱法、双碱法)、半干法脱硫(CFD、SDA、NID)以及烟气干法脱硫+复合陶瓷滤筒除尘脱硝一体化技术等。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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