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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实录 | 生态环境部召开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聚焦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制订等相关工作

时间:2022-09-28 11:20

来源:生态环境部

9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本次会议重点介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制订等相关工作,会议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宾主持,法律与标准司司长别涛、法律与标准司副司长赵柯、法律与标准司副司长燕娥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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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我们邀请到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先生、副司长赵柯先生、副司长燕娥女士,介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先通报几项近期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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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环境部部署推动长江、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持续加强大江大河保护治理,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及《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指导各地切实改善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保障流域生态系统安全。

《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在总结"十三五"期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聚焦突出问题与短板,提出了包括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等在内的28项具体工作,明确了长江水质、饮用水安全、重要河湖生态用水、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等目标指标,到2025年年底,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优良,干流水质保持Ⅱ类;长江经济带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维护黄河生态安全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五大重点攻坚行动,到2025年黄河流域森林覆盖率达到21.58%,水土保持率达到67.74%,退化天然林修复1050万亩,沙化土地综合治理136万公顷,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1.9%,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黄河干流上中游(花园口以上)水质达到Ⅱ类,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0%,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与相关部委和单位加强协同联动,加强重点任务实施情况调度,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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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会,指导长江经济带各省份落实《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方案》。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涉及长江经济带11省(直辖市)的63个市(州),截至目前,相关地区已整治各类入河排污口2万余个,探索出大量可供参考的有效模式。但同时,我们也看到,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还面临污水溢流直排多、基础建设欠账多、任务繁重挑战多的严峻形势。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将以多部门协同整治为基础,通过落实建立整治工作台账、统一命名编码、全面开展监测、实施污水溯源、编制实施整治方案、完成树标立牌、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强化截污治污、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打造整治样板等10项任务,力争到202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监测、溯源工作,并完成部分整治;2023年年底前,完成70%左右的入河排污口整治;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切实把长江保护修复的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下面,请别涛司长介绍情况。

 

这十年,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别涛:各位记者媒体朋友们好!首先,我代表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对各位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今天很高兴和我的同事赵柯副司长、燕娥副司长一道,与大家就这十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法标准工作情况和大家做个汇报交流。

今天,距离党的二十大召开仅有18天,这是个很难得的好时候,在这个重要的时间,我们以生态环境法规与标准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我自己深感荣幸。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力亲为抓顶层设计,全面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这十年来,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特别是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立法工作,生态环保的执法司法解释,法规标准的制修订,生态环保的执法检查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领域,得到了全国人大、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等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这十年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得到重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得到重塑,是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绩效最为显著的十年。我刚才说的重构、重塑这句话,黄润秋部长在中宣部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有表述。

这十年,在生态环境立法方面,一是通过加强环境立法落实中央生态文明改革的部署,使改革举措于法有据。推动多项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例如,河、湖长制和排污许可改革。在党中央提出排污许可制改革后,我们推动把过去固定点源生态环境管理的各项制度统一纳入排污许可制,并纳入环境保护法、水法、大气法、固废法等重要专项法律里。此外,还有正在推进的改革措施,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将陆续推动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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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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