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22 10:17
来源:环保部官网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强化环境监测的顶层设计,积极推进环境监测制度改革,认真组织各项环境监测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的基础能力和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与保障。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请刘炳江司长介绍落实《大气十条》的有关工作情况。
刘炳江:大家好,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大气十条》的进展情况。国务院下发《大气十条》以来,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空气质量改善也得到了数据的验证。中国工程院组织了十几位院士、二十几位大气领域的专家进行了评估,评估的核心结论是大气污染治理的方向正确,保障得力,效果初现。概括起来有这么几项重点工作进展是比较顺利的。
一是切实落实责任。建立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的评估考核体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空气质量改善进展缓慢的省份和城市及时实施预警,去年环保部公开约谈了七个城市主要负责人。
二是各项重点工程进展顺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全国累计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达到了4.25亿千瓦,占燃煤火电47%。这个数据的背后是电力行业的大量付出,这个成绩在世界上都受到关注。散煤是重污染天气的主要来源之一,京津冀地区2016年共完成80万户散煤替代工作,削减散煤约200万吨。淘汰老旧车、黄标车390万辆,完成了年度指标。发布了《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今年1月1号全国全面实施国五标准;发布了轻型机动车的国六排放标准,与世界完全接轨。
三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自去年1月1日起,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各地环境监管力度明显加大,组织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督查,对企业违法排污等行为实施“按日计罚”。环保、公安加强联动执法,开展联动执法1.7万次,联合整治突出问题6500余个,对涉及污染大气环境类违法案件的1500余人予以行政拘留。
四是完善环境管理政策。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完成排污费征收标准的调整工作,一些省份按照最低收费标准的1.3至10倍调整本地排污费征收标准。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23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推进大气治理工作。发布实施超低排放环保电价、北方采暖季水泥错峰生产、船舶排放控制区等政策措施。
五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各位记者朋友们也都看到,我们定期会商,精确预测重污染天气过程发生的强度、影响范围、持续时间,运用了大数据的技术、远程遥感、激光雷达等高科技手段,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预报能力。统一了京津冀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统一通报预警提示信息,几十个城市实施大范围高级别的应急联动,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的影响。环保部多次派出督查组对预警措施不落实、应对措施不力、违法排污的地方和企业公开通报、严肃处理。清华大学、中国环科院、北京工业大学等单位模拟显示,及时启动红色预警、橙色预警,一定程度抑制了污染物快速增长,多个城市PM2.5浓度下降10%-25%。谢谢。
主持人:下面请大家提问。
新京报:近期有舆论认为现在考核排名压力很大,导致地方监测数据造假。请问环保部在保证数据质量方面有什么举措?另外,京津冀要建立跨区域环保机构这个问题讨论很久了,现在有没有方案和时间表?
吴季友:监测数据的质量是我们环境监测的生命线,数据的质量关乎监测事业的发展,我部一直高度重视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问题。一是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从顶层设计上做好防控,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方案》和空气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二是改革体制机制。2016年11月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全部进行了上收,由以前的“考核谁,谁监测”转变为“谁考核,谁监测”,从体制上保障了监测数据免受行政干预。三是完善管理体系。印发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过事权上收以后,运维主体发生了变化,我们对运维公司的数据质量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四是健全质控体系。着手构建国家、区域和运维机构三级环境质量监测的质控体系,采取多重措施确保数据的真实。五是强化司法的震慑作用。我们积极与“两高”协调,2017年1月起实施的“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已经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罪”论处,有效解决了造假定罪难的问题。六是严厉查处数据造假问题。通过采取飞行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数据造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造假的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证据确凿的依法追究责任,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通过多重并举的措施,对保证数据的质量、加强监测质量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谢谢。
刘炳江:中央提出探索研究京津冀跨区域机构的要求后,我部立即牵头组织开展研究,一直紧锣密鼓研究探索之中,目前正处于可研阶段。下一步,我部将加快工作进度,尽早拿出成果。
南方都市报:我想问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有消息称环保部与气象局将联合发布重污染空气预警,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接下来的发布机制,包括预警的标准是否会有所调整?第二个问题,我注意到在刚刚介绍的空气质量变化中,广州市PM2.5平均浓度与2013年相比下降32.1%,整个珠三角区域的下降幅度也比较大,请问广州空气质量改善的措施有哪些?第三个问题,许多地方都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很多企业从11月就停产了,在这种情况下,红色预警要求企业停产,有点警无可警的感觉,能否取得实际效果?
吴季友:第一个问题,由于气象和环保部门在评价指标体系、分级标准和发布流程等方面存在差异,两部门发布的信息有时候存在不一致,给公众的认知和地方政府应对工作带来困扰。我部与中科院合作研发了数值模拟系统,以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污染源清单为基础,结合污染源变化情况、扩散传输沉降条件、加上颗粒物组分监测的数据和雷达监测的数据,能够实时对我们的预报进行评估校准。且经过预测会商的结果,还要跟区域和地方进行会商,遇到重污染的时候,要求地方采取有针对性的预警措施,对重污染天气起到削峰的作用。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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