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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

时间:2017-05-16 09:24

来源:吉林省政府

日前,吉林省下发《吉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2018年底前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同时协同安排节能改造,到2020年全省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节能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6克/千瓦时。实施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平板玻璃、有色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工程。加快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到2020年全省石化企业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文如下: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发〔2017〕1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完成全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精神,结合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三五”目标任务,努力推动吉林经济振兴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共赢,为谱写美丽中国吉林篇章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9502万吨标准煤以内;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8.92万吨、4.78万吨、29.8万吨、41.2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4.8%、6.4%、18%、18%。

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进程

(一)调整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1.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落实《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吉政发〔2016〕6号),积极推动长春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实施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19年),推动新动能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71号),围绕跨界融合、技术支撑、产业发展、应用推广等方面,扎实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有机融合。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快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提升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益制造和服务型制造能力。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油石化、煤炭、造纸、制革、染料、焦化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依法全面拆除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等装备。(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保厅、省能源局、省质监局,参与部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安监局等)

2.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发展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到2020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规模达到100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到45%,形成生物、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4个千亿元规模产业,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逐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保厅,参与部门: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等)

3.加快优化能源结构。优化煤电发展,控制重点地区、领域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压减煤炭消费。加强散煤综合治理,减少城乡煤炭分散使用,实施用煤领域“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替代工程。全面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有序发展风电,扩大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公共建筑、工业园区和城市集中供热等领域的应用,推进生物质固体燃料、液体燃料的生产和应用,部分替代燃煤、燃油等常规能源。加快推进吉林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建成以西部地区为重点的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和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实施“气化吉林”工程,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培育天然气下游市场,有序拓展城乡居民用气、天然气燃料以及交通、电力等领域应用规模。到2020年,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63%以下,电煤占煤炭消费量比重提高到5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9.5%,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8.6%左右。(牵头部门: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参与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管局等)

(二)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1.突出抓好工业领域节能。开展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强化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在钢铁、水泥、火电、化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实施能效“对标”和节能监察。加快推动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到2020年,全省工业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水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目标体系。(牵头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参与部门: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等)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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