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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发布三年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 全文

时间:2018-07-16 11:30

来源:绍兴市政府

(五)区域臭气异味治理行动

1.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各地应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臭气扰民问题为重点,开展臭气异味源排查,建立臭气异味企业清单,全面开展工业臭气异味治理。涉臭气异味企业应当做到生产工艺“全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全加盖”,建设臭气异味“全收集”体系,采用高效治理技术实现臭味异味“全处理”。到2020年,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2.加强垃圾污水臭气治理。加强生活垃圾臭气处理,对垃圾收集、清运、中转、运输和处理过程采取有效防臭除臭措施,提升各环节恶臭治理水平,到2020年,生活垃圾臭气排放达到规范标准要求。(牵头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加强污水处理厂和泵站臭气异味控制,到2020年,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厌氧池完成加盖改造,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好氧池视情实施整改,消除臭气异味,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增加绿化覆盖,通过植物吸附臭气异味。(牵头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公用事业集团、市环保局)

3.加强生活服务业废气治理。禁止在未经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居民楼或商住楼新建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单位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洗,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对汽修行业喷涂作业的规范性整治,确保涂漆、调漆等工序在辅助工间中进行,推广应用干磨设备,对烤漆作业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4.控制城乡烟尘污染。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在易发、多发秸秆露天焚烧时点组织开展区域巡查和执法检查,加大对秸秆焚烧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

(六)治气监管体系建设行动

1.落实大气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实施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及更新。加强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完善区域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强新(扩、改)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试点推广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制度。(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加强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加强全市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运行管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加强大气监测、执法、科研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治气工作水平。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环境监测能力,开展气溶胶、臭氧激光雷达组网建设,实施重点区域监测布点及苏码罐自动采样系统建设。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开展重点区域大气异味物质调查研究,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检查监测工作。2018年全面完成乡镇臭氧模块扩建,开展清新空气监测联网及信息发布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3.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将工业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网格责任人,明确监管要求和监管措施,实现精准排查和精细化管理。逐步在基层环境执法部门配备便携式VOCs废气检测仪器和大气执法特种车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4.加强区域协调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与环杭州湾城市的沟通协调,共享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加强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协商解决跨界大气污染纠纷,联合打击“散乱污”产能转移。(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管理,完善环保、气象会商研判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减排措施清单。根据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积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应急办、市气象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建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压实目标责任。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对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细化方案并推动实施,形成强大合力。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组织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建立健全治气网格管理机制。

(二)加强督查考核。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对区、县(市)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打嬴蓝天保卫战进度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地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排名。强化考核问责,对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慢的予以通报,对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或重点任务的地区要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实行区域限批。全面开展建设清新空气示范区活动,在全市形成争先创优的治气氛围。

(三)加强资金保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展污染治理资金来源,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污染物排放总量财政收费制度。各地财政要统筹安排资金,加大对治气工作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工业污染治理、机动车船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以及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四)加强执法监管。积极开展联动执法检查,各部门要始终保持打击涉气违法的高压态势,深入实施蓝天保卫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按照“最严执法”要求,全面精准打击涉气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加大对涉气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定期曝光涉气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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