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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

时间:2019-09-27 10:09

来源:榆林市人民政府

(六)打好扬尘治理仗

20.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地要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国三标准。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市住建局牵头)

实现渣土运输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辆要密闭并符合现行在用车排放标准。新投入运营的渣土车必须为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在主城区文化路、富康路、沙河路、校场路等路段设置渣土车检查点,严厉打击不密闭,带泥(尘)上路、沿途抛洒的渣土车,一经发现,收回其道路通行许可证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市执法局牵头)

21.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从源头上防止道路扬尘。每年新增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不得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年底前,榆林城区基本达到70%以上,各县市区基本达到60%以上。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的治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市住建局牵头)

对国省干线道路扬尘污染进行持续整治。对国省干线重要路段进行加密清扫,榆林城区东过境线、北过境线、西过境线等重点路段实行机械化清扫,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减少扬尘污染。(市交通局牵头)

22.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能源局等参与)

23.控制裸露土地扬尘污染。榆林城区、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深入推进裸露土地覆盖行动,建立动态管理清单,所有裸露土地优先进行植被覆盖,不具备植被覆盖条件的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市资源规划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执法局等参与)

四、强化八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的原则,细化任务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同时要完善部门和政府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强化表扬激励,对庸政懒政怠政的严肃追责问责。(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城乡散煤治理、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高排放车辆淘汰、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环保能力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对策研究等项目。(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等参与)

(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按照大气污染季节特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春季开展扬尘和工业无组织排放、夏季开展VOCs污染治理、秋冬季开展秸秆禁烧、工业窑炉排放、燃煤散烧等环境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等参与)

(四)开展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县市区及部门,要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强化督察问责。(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五)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县、乡镇(街道)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六)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设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合理扩增、科学设置县市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对榆林城区和其他臭氧污染严重的县市区及工业园区,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全部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七)强化科技基础支撑。建立“一市一策”“一县一策”工作机制,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大气污染物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精准度,实现对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排放情况的靶向管控。推进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等重点项目,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需求,加强臭氧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开展沙尘天气应对研究,深化VOCs全过程控制及监管技术研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八)严格考核问责。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或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由市政府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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