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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应急响应 280家企业实行错峰生产

时间:2019-10-17 10:12

来源:贵港市人民政府

日前,广西贵港印发关于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应急响应的通知。详情如下:

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关于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应急响应的通知

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2019年10月11日至13日我市可能出现轻度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或PM2.5。根据《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规定,符合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经市政府同意,为确保完成2019年度目标任务,决定于10月11日7:00至13日19:00时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响应。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响应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一)工业减排措施

1.对三区范围内未安装高效除尘设施和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设施的木材加工企业实行停止生产(名单详见附件1),除了安装有在线监控的覃塘区华晟木业正常生产外,其余木材加工企业实行错峰生产(应急响应期间早上7:00-晚上19:00停止生产)。

2.对三区范围内的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塑料制造、橡胶品制造行业企业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设施的实行停产,已安装的实行错峰生产(应急响应期间早上7:00-晚上19:00停止生产)(名单详见附件2)。

3.对三区范围内的汽车、电动车制造行业企业涂装工序实行错峰生产(应急响应期间早上7:00-晚上19:00停止喷漆等作业)(名单详见附件3)。

4.对三区范围内的4S店以及汽车维修厂喷漆等作业实行错峰生产(应急响应期间早上7:00-晚上19:00停止喷漆等作业)(名单详见附件4)。

5.三区范围内未安装油气回收的加油站停止营业,已安装的实行错峰卸油并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应急响应期间早上9:00-晚上17:00停止卸油)(名单详见附件5)。

6.三区范围内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的砖瓦企业(名单详见附件6)实行限产80%措施(只允许20%负荷生产),禁止燃用煤矸石。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的不列入本次限产。

7.三区范围内燃煤且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化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7)实行限产50%措施。已改用清洁燃料且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的不列入本次限产。

8.全市范围内的陶瓷企业(名单详见附件8)按现有的实际产能实行限产50%措施。

9.对贵港市永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广西港桥水泥有限公司、贵港市丰强建材有限公司实行停止生产措施,其他水泥行业(名单详见附件9)实行限产50%措施。

10.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行限产50%措施(应急响应期间,通过压减烧结机风门、减少投料等方式执行限产50%措施)。

(二)强化空气自动监测站点1公里范围内污染源减排措施

强化空气自动监测站点1公里范围内污染源的减排措施(名单详见附件10)。主要措施包括各类建设工地将全面停止场内土石方开挖、回填、外刷油漆,禁止渣土车运输和拆迁施工作业;严禁燃煤散烧,取缔露天烧烤、早夜市燃煤摊点;彻底关闭取缔“散乱污”企业和废品收购贮运、小加工等违法违规设施;渣土、物料运输等车辆要实施禁限行;道牙和背街小巷采取人工冲洗清扫;花坛、树坑禁止黄土裸露,需采取绿化和覆盖措施;严禁垃圾随意倾倒,沙石堆场、土方堆场、散煤堆场等需采取全覆盖或清理到位;所有餐饮饭店、单位(学校)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无设施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要停业整顿;油气喷涂和汽车维修4S店等必须安装VOCs治理设施,无设施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要停业整顿,禁止露天喷油漆作业。

(三)抑止工地和道路扬尘

1.加强工地管理。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监督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产业园区管委会对环城路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包括路网工程)加强巡查、监管,对符合扬尘整治9个100%的工地允许场内土石方开挖、回填,督促施工单位停止建筑工地室外刷油漆作业,禁止渣土车运输和拆迁施工作业,对未落实扬尘整治9个100%的工地实行停业整顿,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一律从重处罚。同时,“白改黑”等道路维修工程暂停施工。

2.增加道路洒水。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政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产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各自管辖路段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对预警空气监测点3公里范围内的道路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难点区域进行彻底清扫,每日对城区街道加大冲洗洒水频次(包括非机动车道);应急响应期间,确保重点路段24小时保持湿润。

(四)机动车减排

市交通综合执法组加强巡查,坚决查处渣土车违规运输行为,坚决查处重型货车、农用柴油车、拖拉机违规进入中心城区行为;重点敏感区域路段设置告知警示牌,明确禁止入城车辆类型、时限,实行限行、绕行措施。

(五)其他应急减排措施

1.市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督查问责组等部门强化督查、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农垦西江农场加强巡查,严防死守,严厉查处露天焚烧桔秆、垃圾行为。

2.气象部门做好人工增雨作业的准备,符合条件时立即实施人工降雨。

二、应急督查

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督查问责组要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站点周边污染源、木材加工、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塑料制造、橡胶品制造等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工地道路扬尘等,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防控措施。

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代)

2019年10月9日

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木材加工企业名单

1 贵港市港北区昌海木业(现改名坤豪木业)

2 贵港市新宝源木业

3 贵港市港顺木业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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