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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印发

时间:2021-03-05 10:24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便利通行、停车优惠等新能源汽车使用激励政策,加快充电桩、加氢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等“退后十”城市及雄安新区等城市建成区、冬奥会赛区新增及更新的环卫(清扫车和洒水车)、邮政、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他通道城市比例达到80%。城市建成区新增及更新的公交、出租汽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比例不低于8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30%,租赁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新能源比例达到100%,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新能源,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等新增或更换叉车全部采用新能源。

(六)加强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机扫率,规范机械化作业要求,主要道路“水洗机扫”全覆盖,设区城市及县城建成区机扫率达到100%。加大对主要交通干线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和洒水保洁频次,重点对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加强机械化清扫,配合人工清扫,做到公路路面基本无浮土,行车无明显扬尘,实行“以克论净”监管制度。每月对城市道路降尘监测通报,对降尘严重路段强化措施,立行立改。

(七)强化建筑施工和城市裸露路面扬尘管理。实施降尘量月度通报排名,设区城市、县(市、区)建成区平均降尘量不高于8吨/平方公里·月。严格贯彻《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省政府令〔2020〕第1号),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筑施工现场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强化督查执法,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依法予以严惩,对建筑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实施城镇裸露地面绿化、硬化,推动城市和县城、重要集镇“黄土不见天”,有效减少本地尘源,降低扬尘污染。以城市和县城为单位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发电全覆盖,科学建成建筑垃圾堆卸地。

(八)强化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加强VOCs和NOx协同控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加快补齐臭氧治理短板。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有序推进企业产品切换。强化涉VOCs企业精细管控,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组织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严禁设区城市及县城建成区露天烧烤行为。夏季高温天气期间,鼓励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实行生产调控、错时生产,引导设区城市主城区和县城建筑墙体涂装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错季错时作业。

(九)强化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建立完善巡查排查制度,强化宣传引导和执法监督,落实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卫星遥感、禁止秸秆垃圾焚烧视频监控系统等大数据平台作用,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等露天焚烧问题监督管理,确保露天焚烧火情“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严密部署、压实责任,实行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十)加强矿山扬尘深度整治。有序推动合法生产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对标现代化矿山开采模式,推动矿山资源规范开采、集约开采、绿色开采。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采、运输和加工过程防尘、除尘措施,各种物料入棚进仓,运输通道硬化防尘,进出车辆苫盖冲洗,开采、加工作业区污染物达标排放。2021年完成625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限期停止城市地下采煤作业。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压实责任。充分发挥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作用,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修订完善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综合运用通报排名、经济奖惩、公开约谈、区域限批和组织处理等措施,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各地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力有效的具体措施,量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到月到县(市、区),实施项目化、清单化、数字化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4市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强力推进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工作,唐山、邢台市实现2021年“退后十”,石家庄、邯郸市实现2022年“退后十”。省有关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各尽其责、履职尽责,指导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和协调协作。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大力支持“退后十”城市及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落实省级对“双代”的补贴政策。推动钢铁、焦化、火电、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差别化电价政策实施,鼓励企业通过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形成富余排污权,用于市场交易。加大对绿色发展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环境保护税减免优惠政策,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支持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

(三)强化督察执法和考核问责。围绕1月-2月重污染天气频发、4月扬尘污染、5月-9月臭氧污染、10月-12月秋冬季攻坚等重点时段,组织专人专班开展专项帮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持续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履行治理责任。统筹省市县三级环境执法力量,组织开展夏季臭氧和秋冬季细颗粒物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执法效能。对工作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和造成不降反升及后果的坚决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法律法规、规划政策、进展成效、实践经验的宣传,推广各地先进经验与做法,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建立有奖举报平台和曝光台,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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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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