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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方案

时间:2021-08-09 10:52

来源: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8月5日,记者从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银川市出台《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示范引领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全面推进合理核定初始排污权、落实排污权有偿取得、构建排污权交易体系、完善排污权储备和调控、实现排污权资本价值、规范排污权交易行为、完善排污权监管体系、配合开展碳排放交易等8项重点工作,在银川市范围内统一同步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配合自治区建立全区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市场体系。

《方案》明确,银川市排污权改革范围为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且排污量得到确权的各排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需取得新增排污量的企事业单位、依法参与排污权市场交易的政府排污权储备机构,依法平等参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银川市排污权交易市场暂不引入投资机构、个人参与交易,先期对条件成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指标开展交易。

据悉,按照计划,银川市将在8月底前完成初始排污权确权,视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排污单位入场交易。排污单位可以将富余排污权投放市场交易,也可留转继续供本单位使用,最长留转期限按照自治区规定执行,超过期限的,由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2022年,银川市开展定期对排污单位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进行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根据核查报告结果,对实际排放量明显超过排污权量的排污单位,责令通过排污权市场购买排污权完成清缴;逾期未完成清缴的,超额部分转入下一年度两倍累加实施,超过2年未清缴的,吊销其排污许可证。

《方案》明确银川市将全面推动污染治理关口前移,引导各类排污主体主动技改、自主减排,推动转方式、调结构、换动能,实现减污增效,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为城市腾出总量空间,扩大环境容量,实现清洁集约生产、绿色低碳发展。2022年,建成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定期对排污单位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进行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根据核查报告结果,对实际排放量明显超过排污权量的排污单位,责令通过排污权市场购买排污权完成清缴。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无证排污、偷排漏排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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