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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发布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时间:2021-12-22 16:57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宜荆荆恩”城市群。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加强长江、清江、沮漳河、三峡水库、漳河水库、四湖流域等重点流域的协同治理与保护,建设长江、清江生态廊道。大力推广宜昌市黄柏河流域治理示范经验,提升流域综合治理水平。强化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共同建设武陵山生态屏障。支持宜昌市和恩施州共同打造“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支持荆州建设国家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支持荆门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和省级绿色发展示范市。加强宜昌市、荆门市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研究,有效减少总磷污染。积极推进宜昌市、恩施州建立清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第五章 持续推进结构调整,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一节 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和压减过剩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速淘汰经营不规范、无法达标排放的小淀粉、小制糖、小屠宰及肉类加工、小磷肥、小磷矿企业。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电解锰等行业新增产能。稳步推进钢铁、水泥、煤炭、平板玻璃、电解铝、砖瓦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强化产能化解及置换。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扩能。

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城市制定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需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指标进行减量替代。

推动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大力推进钢铁、水泥、玻璃、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技术改造,加快实施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全面实施能效提升计划,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提升焦化、煤化工、工业锅炉、工业炉窑等重点领域和园区清洁化利用水平。稳步推进6市1区(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十堰市、荆门市、黄石市、武汉市硚口区等6市1区)。老工业区企业搬迁改造,力争到2022年全面完成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任务。

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壮大高端装备、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提升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能级。强化政策引导,支持绿色低碳、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支持谷城等地建设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

大力开展绿色园区建设。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进建材、化工、铸造、电镀、加工制造等传统制造业集群和工业园区循环化发展。支持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建设,打造全省低碳产业发展高地。鼓励开展绿色园区创建。全面开展各级各类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进绿色工厂建设,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

大力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培育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充分利用七个湖北实验室,充分发挥湖北高校科研优势,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面向企业节能降碳需求的低碳技术服务,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在各领域应用转化,大力推广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强绿色技术创新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绿色创新技术“引进来,走出去”,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应用政策体系,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打造中部绿色技术创新引领区。

第二节 加强资源能源高效利用

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合理规划重大耗煤项目布局,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持续实施燃煤锅炉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在焦化、工业炉窑、煤化工、工业锅炉等重点用煤领域,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全省现有的自备燃煤机组改为公用或清洁能源替代。加强商品煤质量和散煤销售监管,实施年用煤量大于1000吨的煤炭使用单位用煤台账管理。开展鄂西北山区散煤清洁化替代。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审查约束和倒逼作用,加强能耗“双控”考核结果应用。

深化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大宜昌、恩施地区页岩气调查评价及勘探开发力度,建设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推进荆州煤制天然气项目实施。加快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与互联互通,实施“气化乡镇”工程,推进天然气在居民、工商业、交通运输等领域应用。大力推进“气化长江”工程,扩大全省天然气利用规模和覆盖范围,到2025年全省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00亿立方米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左右。推动多种能源集约高效利用,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集中供热设施,统筹规划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高效热电机组,同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大力推进储能和智慧能源建设,探索开展智慧能源创新示范。

积极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途径及比重,积极争取国家提高三峡电能湖北消纳比例,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大力推进太阳能开发利用,推动光伏发电与乡村振兴相结合,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户用光伏发电建设整村推进试点,采取集中建设、统一管理等方式发展户用光伏发电。在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等产粮区和蔬菜产区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在风能资源丰富区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在江汉平原、开发区等区域建设以就地消纳为主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大力推进沼气、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利用。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积极探索地热能、氢能开发利用。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促进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完善能源管控中心,改造高耗能通用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和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开展县(市、区)节能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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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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