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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发布:全部消除城镇劣V类水体

时间:2022-01-18 10:23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推动产业园区绿色化改造。参照绿色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 274—2015)等,建立工业园区绿色评价体系,引导工业园区绿色化改造。强化产业园区资源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生态建设、风险防范等调查评估,推动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节能低碳化改造,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能量梯级利用。

壮大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通过发布技术名录、推广示范工程等方式,鼓励支持环境治理企业关键治理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推动首台(套)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推进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能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创新。

三、推动能源领域低碳转型

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削减煤炭消费总量,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控煤减煤目标任务。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除在建项目外,不再新增煤电装机规模。有序推动天津石化、渤化永利、国华能源、玖龙纸业、大沽化工等自备燃煤机组改燃关停。基本淘汰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30公里范围内全部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综合考虑电力分区、供电安全、热力保障、污染排放强度等因素,科学调控本地煤电机组运行负荷,主要通过清洁能源或外受电解决新增电力需求。

大幅提升天然气、绿电、非化石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供应量。依托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管道气和沿海液化气资源,巩固多气源、多方向的天然气供应格局。争取新增“外电入津”通道,形成“三通道、两落点”特高压格局,进一步提升外受电能力,持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增加本地非化石能源,新建新能源项目配置一定比例的储能装置。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量力争达到145亿立方米以上,净外受电比例超过1/3(其中绿电占比力争达到1/3),非化石能源装机规模达到6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10%。

四、推动交通领域绿色转型

加快建设绿色港口。推进绿色低碳运输。加快打造“公转铁+散改集”双示范绿色港口。提升南疆港区散货运输能力,新建远航南货场2条装车线,新增矿石铁路疏运能力1000万吨/年。加快天津港南27号码头配套铁路工程建设,新增矿石铁路运输能力1000万吨/年。优化港口布局,不断提升北疆集装箱及滚装汽车货类吞吐量占比。持续提升“公转铁”和铁水联运比例。

推进柴油货车治理。充分利用天津港现有车牌识别系统和企业门禁系统数据,结合机动车在线监控信息开展排放特征和排放总量分析,基本实现重型货车全口径分析和管控。加强柴油车在线监控,天津港集团自有和协议柴油货车在线监控率不低于80%。2023年底前,滨海新区制定实施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限行政策,天津港停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集疏港。加快推进天津港专用货运通道建设,逐步实现北进北出、南进南出。

推进港口清洁作业。加快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新增或更换港作机械优先使用电能、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2023年底前,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国三及以上排放水平港作机械占比达到70%以上。具备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电子围栏管控。加大技术革新和新科技应用,推进港口装卸、运输、仓储等关键环节升级改造,提高大宗散货作业清洁化水平。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加强船舶使用岸电检查,推动具备受电条件的船舶全部使用岸电,不断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

加强港口环境监管。加强扬尘管控,散货装卸、堆放等作业严格落实抑尘措施,大型煤炭和矿石码头、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实施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加强港口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大气、水环境监测网络,增设临港降尘考核点,扩大降尘考核区域范围,天津港平均降尘量控制在滨海新区平均水平以上。

持续推进“公转铁”。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工业企业、新建物流园区要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150万吨以下的工业企业、新建物流园区要采取共建共用铁路专用线或新能源车辆集疏运方式。钢铁、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运线能力,持续提高大宗物料铁路运输比例,确保稳定在50%以上。2022年,钢铁企业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运输大宗物料和产品。水泥企业大宗原料铁路运输比例稳定在90%以上,到2025年,80%以上的产品采用国六货车或新能源汽车运输。开展集装箱运输、商品车滚装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电商快递班列等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创建。探索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的公铁联运城市配送新体系。到2025年,铁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高。

推动车辆升级优化。加快淘汰高排放车辆。2024年底前,全市基本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邮政车。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停止使用并逐步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老旧燃气公交车。

大力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在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行业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动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升级,到2025年,新能源机械占比达到50%左右。

推进道路优化与交通疏解。加强津歧、津围、津同、京哈、津榆等公路交通组织优化,减少车辆拥堵点。推动西青奥森物流园等外环线以外5公里范围内物流园区搬迁。2023年底前,研究调整外环线以内货车限行方案。优化调整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引导通行车辆结构升级。

五、加快推动城乡建设低碳转型

推进城乡建设低碳转型。建立完善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管理机制,杜绝“大拆大建”。开展建筑能效测评,逐步推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加强建筑用能基本情况统计,构建城市建筑能源监管平台,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的实施。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制定实施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制度,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加强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研究,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通过建筑布局、立体绿化、建筑材料使用等被动式节能措施,降低建筑能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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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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