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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09 11:28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到2025年,重庆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4.32万吨、0.18万吨、3.68万吨、1.06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增强经济发展绿色动能。

《实施方案》指出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物减量化。推动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和升级改造、垃圾焚烧发电厂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完成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围绕钢铁、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聚焦取用水量大、废水排放量大、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电力热力、钢铁、化工、汽车、有色金属、造纸等行业,稳步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升级。到2025年,力争规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5%。

《实施方案》指出将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污染天气共同应对机制,推进应急响应一体联动。推进毗邻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推进重点区域交通、工业、生活和扬尘污染协同治理,探索实施PM2.5、臭氧污染连片整治。实现车辆超标排放信息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和执法联动,加强油品质量联合监管。

《实施方案》指出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印刷包装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到2025年,全市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15%,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2.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控,将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到2025年,完成60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指出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1.严格项目准入。优化项目管理方式,从产业规划和政策、审查审批手续、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严格把关。严禁违规“两高”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2.健全管控机制。建立“两高”项目工作清单,实行动态监控。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当量值)及以上的“两高”项目加强工作指导。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落实“两高”项目融资政策。

以下为《实施方案》全文:

重庆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奋力书写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4.32万吨、0.18万吨、3.68万吨、1.06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增强经济发展绿色动能。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

  1.着力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拟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高起点设计建设,引导未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和在建项目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广富氧强化熔炼、熟料烧成系统优化、高效精馏系统等节能技术,鼓励长流程炼钢厂通过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重庆数据中心集群,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十四五”期间,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5%。到2025年,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30%。〔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区县落实,不再列出〕

  2.推进重点行业污染物减量化。推动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和升级改造、垃圾焚烧发电厂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完成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围绕钢铁、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聚焦取用水量大、废水排放量大、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电力热力、钢铁、化工、汽车、有色金属、造纸等行业,稳步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升级。到2025年,力争规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5%。(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1.深入开展绿色园区建设。推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等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创建“无废园区”和“无废企业”。推进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持续打造静脉产业园区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到2025年,建成绿色园区30个、绿色工厂300家。(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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