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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克斌:持续推进三大结构调整 以空气质量改善助推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12-25 09:26

来源:生态环境部

全球疾病负担研究表明,在所有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环境因素中,大气污染排位最高。大气污染作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近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强调要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行动计划》体现了党中央持续治理大气污染的坚强决心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历史性、转折性成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接续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蓝天保卫战》),推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实现历史性变革,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减,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从2013年到2022年,我国在国内生产总值翻一番的情况下,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了57%,重污染天数减少了93%,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先后实现100%城市达标。我国仅用7年时间达到了美国30年的PM2.5浓度改善幅度,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2022年,全国PM2.5年均浓度均值为29微克/立方米,首次降低到30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首次低于1%。

虽然改善明显,但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尚未实现根本性好转,大气污染防治依然任重道远。一方面,空气质量总体仍未摆脱气象影响。今年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以及经济快速回暖,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社会活动水平恢复进度加快等因素影响,全国空气质量同比有所反弹。另一方面,目前的空气质量距保护人体健康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虽然我国空气质量改善的速度领先全球,但2022年我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PM2.5年均浓度均值仍为世界卫生组织最新发布的空气质量指导值(5微克/立方米)的5.8倍,与欧美国家的浓度水平也有2-4倍的差距。

《行动计划》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持续向大气污染宣战的坚定决心,体现了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行动计划》坚持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强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明确提出了面向美丽中国建设的“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具体任务举措,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擘画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结构性根源性减排措施在《行动计划》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回顾过去10年,我国实施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非电行业深度治理、散煤清洁化替代、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移动源排放管控、VOCs综合治理、扬尘综合治理等一系列重大减排工程和综合治理措施,实现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幅削减。由于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同根同源同过程”的特性,淘汰落后产能、燃煤锅炉整治等多项结构性减排措施同时产生了积极的CO2协同减排效果。我们的研究发现,2013-2020年间累计净CO2减排量达到24.3亿吨,占同时间段内CO2累计排放总量的3.1%。

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推进,传统空气治理手段的减排空间正在逐渐压缩。根据中国工程院的评估,与《大气十条》实施阶段(2013-2017)相比,《蓝天保卫战》实施阶段(2017-2020)我国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减排幅度已明显收窄,为了支撑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必须要在传统治理手段之外,从结构调整方面发掘更大的污染物减排潜力。

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本质上是高碳能源结构和高耗能、高碳产业结构问题,绿色低碳发展是治本之策。近年来我国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加大,在能源结构转型、产业结构优化、交通结构调整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尚未发生根本改变,结构调整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能源结构方面,尽管2022年我国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已经首次超过煤电,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仍需加强;新能源配储调还存在成本难以消化、分散方式难发挥有效作用、配置合理性及规模缺乏科学论证等问题;煤电灵活性改造面临高成本挑战。在产业结构方面,我国制造业规模连续13年居世界首位,粗钢和水泥虽然实现产量“双下降”,但仍处于高位,且产能仍然过剩,高碳化的燃料结构进一步给这两个重点行业的绿色转型带来挑战。在交通结构方面,多式联运的发展仍需在提升承载能力和衔接水平方面进一步提升。因此,实施结构性根源性减排将是未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关键,同时也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然选择。

《行动计划》强调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宗旨,明确要求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加强源头防控,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并在任务部署上首先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三方面分十四条详细阐述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框架下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调整的重大任务措施,明确了细项部门责任分工,这为推动结构性根源性减排落到实处、以空气质量改善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方向指引和路径支撑,是结合大气污染治理现实需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处理好“五个重大关系”的重要实践。

持续深入的结构调整仍需要技术提升和发展方式的深刻变革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大气污染治理也面临与以往不同的形势和挑战。一方面,我国发展已进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阶段,如何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继续推进背景下,进一步挖掘污染物减排空间,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并缩小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环境差距,对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双碳”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背景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成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总抓手,如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既是大气污染治理面临的新挑战,也为其向纵深推进、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深层次的战略机遇。

鉴于此,《行动计划》明确指出要通过强化科技支撑赋能科学治污,持续深化科学理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在科学认知方面,需要进一步厘清重点行业污染产排特征及主要驱动力,为识别转型重点与制定治理策略提供理论牵引。在治理技术方面,需要重点突破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等行业流程低碳再造及工业生态链接与循环利用等关键技术,加大新技术供给和应用,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新能力。在优化调控方面,研发面向多目标复杂过程的大气污染精细调控技术,提升经济-气候-环境综合决策能力和协同治理效率,为绿色转型提供智慧中枢。依托科技创新,加快关键产业技术变革,抢占一批国际生态环境科技制高点,并驱动全社会经济产业结构转变,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以更低成本实现更大减排成效,助力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实现。

(作者系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院长 贺克斌)

供稿 |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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