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指标收严!宁夏发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时间:2024-03-06 11:4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批准发布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制修订的2项强制性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 1996-202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 1995-2024),将于2024年5月4日开始实施。

标准制修订以高水平生态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主要污染物指标宽严相济。《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 1996-2024)与国家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特别排放限值相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收严了50%、30%和50%,新增了氨的排放限值;与国内相关地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标准相比,控制要求基本一致。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 1995-2024)与国家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水泥窑主要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收严了50%、50%和68.8%;与国内相关地方水泥排放标准相比,控制水平宽严适当,符合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0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 1996-2024)

02.《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 1995-2024)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