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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动现役煤电机组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时间:2025-05-20 11:19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七)优化煤炭储运网络。不断完善煤炭铁路运输网络,提高大中型煤炭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加快既有运煤铁路扩能改造,完善铁路集运站布局,加强集疏运铁路建设,充分释放瓦日线等重载煤运铁路大通道能力。改善区域煤炭运输公路网结构,加强重点区域路网运行监测、应急处置,保障便捷高效通行。优化煤炭港口布局,提升铁路集疏港能力。密切关注煤炭运输主通道运行情况,强化铁路与港口协同联动,切实保障煤炭干线运输和集疏运畅通高效。合理布局煤炭储备,在电力负荷中心和运输枢纽布局建设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基地。(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储运清洁化水平。持续推进煤炭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鼓励从矿区源头开展“散改集”。进一步提高煤炭主产区中长距离煤炭铁路运输比例,打造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体系,有效防治运输中的扬尘污染。鼓励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和电动、氢能等新能源车辆短距离运输煤炭。2025年年底前,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铝冶炼)及重点区域13市(除青岛、烟台和威海市外)水泥行业等主要用煤行业企业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达80%以上。提高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储煤设施清洁环保水平。提升港口绿色集疏运比例,推动船舶靠港常态化使用岸电。2025年年底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沿海主要港口煤炭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达到80%以上。(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口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煤炭流通效率。推动煤炭运输、仓储、加工配送一体化融合发展,支持建设大型煤炭储配中心,鼓励精细化加工配送,促进储运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快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在煤炭物流领域的应用,推动煤炭物流标准化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多元高效的使用体系

(十)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强化新上用煤项目源头把关,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项目、石化化工项目、电解铝项目、水泥、陶瓷、平板玻璃项目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要求,并依法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到2025年,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到2025年,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接续供应的前提下,除供热背压机组外,全省30万千瓦以下发电机组基本退出。(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动煤电行业减污降碳。严格落实《煤电行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实施方案》《限制高煤耗机组发电工作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小煤电机组关停并转,加快推动全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提速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建设,做好指导服务和土地、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等要素保障,合理布局建设清洁高效煤电项目。沿黄重点区域一律不得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合规工业园区之外新建“两高”项目,但国家布局我省的煤电项目及列入我省电力发展规划的煤电项目除外。全面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推进热电协同、熔盐储热等热电解耦技术示范,有序推动煤耗未达到基准水平机组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供热改造。鼓励开展高比例生物质、绿氨等零碳低碳燃料掺烧以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化改造,大力推广长输供热。推动现役煤电机组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在确保满足最低技术出力及以上负荷运行时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前提下,提升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高重点行业用煤效能。严格落实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新建用煤项目原则上达到标杆水平,对于达不到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实施改造升级,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强主要耗煤行业用煤技术跟踪,及时制修订技术标准,动态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落后用煤技术和设备。实施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节能环保综合改造,推动清洁高效燃烧技术发展与应用。持续巩固提升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有序发展煤炭原料化利用。加强煤基新材料应用创新,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加快煤基新型合成材料、先进碳材料、可降解材料等高端化工产品技术开发应用。依托我省煤化工产业基础,推动布局偏散、规模偏小、能耗较高的老旧装置进行优化升级,加快煤化工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动煤化工与绿电、绿氢、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耦合发展,打造低碳循环的煤炭高效转化产业链,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持续推动清洁取暖。因地制宜优化清洁取暖方式,充分尊重群众需求和企业意愿,结合当地资源禀赋、能源保障能力和群众收入水平,科学选择清洁取暖技术路线,稳妥推进超低排放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和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以及电力、工业余热、核能供暖等多种清洁取暖方式。探索多能融合的农村用能模式。在落实气源、经济可承受等前提下,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稳妥实施农村“煤改气”清洁取暖。到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中央财政支持的清洁取暖项目城市按时完成实施方案改造任务。提升核能供暖能力,优化清洁热源布局,推动管网互联互通,大力推广清洁供热新技术新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煤炭分质分级利用。加强煤炭生产流程的质量监管和使用环节的环境监管。鼓励优质煤炭进口。企业结合实际明确电煤最低质量要求,电煤中长期合同应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并纳入履约监管。加快推进稀缺特殊煤种资源保护性开采,促进分质分级利用与煤化工、发电等一体化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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