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5 14:59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玻璃、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提升,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和《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8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
——更新了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完善了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据了解,本标准提出了玻璃工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可作为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二、《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据了解,本标准提出了矿物棉工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可作为矿物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玻璃、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提升,我部开展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和《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编制工作。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相关规定,现对2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在“意见征集”栏目或首页搜索栏输入本通知名称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8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意见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徐政
电话:(010)65645574
传真:(010)65645580
电子邮箱:dqsgdy@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谭玉菲
电话:(010)84924935
传真:(010)84926394
电子邮箱:tanyf@craes.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7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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