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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玻璃、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5-07-25 14:59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玻璃、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提升,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和《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8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

——更新了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完善了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据了解,本标准提出了玻璃工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可作为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二、《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据了解,本标准提出了矿物棉工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可作为矿物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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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玻璃、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提升,我部开展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和《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编制工作。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相关规定,现对2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在“意见征集”栏目或首页搜索栏输入本通知名称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8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意见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徐政

  电话:(010)65645574

  传真:(010)65645580

  电子邮箱:dqsgdy@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谭玉菲

  电话:(010)84924935

  传真:(010)84926394

  电子邮箱:tanyf@craes.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3.《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5.《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7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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