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04 09:41
来源:环境部、VOCs前沿、中国大气网
(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参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申报流程】
企业准备好相关材料,符合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项目要求的企业可向当地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整体流程如下图:
经当地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后进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入库申报,经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初步审核同意后,提交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经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生态环境部最终审核。
【申报材料】
1.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
治理类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能力建设类项目提供实施方案。
2.项目成熟度证明材料
(1)污染治理类:批复或备案文件
(2)淘汰类和打包治理类: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工作方案或计划
(3)三年内无严重环保失信和严重违法行为的证明函
(4)未获得其他中央资金的证明
3.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盖章扫描件)
【注意事项】
■中央资金下达有时间差,各企业要结合项目进度情况尽早申报。建议项目立项后即可申报,已完工(含项目工程款已付清)的项目不能补助。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全年开放,生态环境部每年两次项目入库集中审核的时间为4月15日前和9月15日前,主要涉及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的申报与筛选,审核通过后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
编辑:赵怡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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