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05 09:37
来源:中国水网
(二)促进"菜篮子"产业提质增效。坚持农林牧渔并举,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巩固肉牛、奶牛产业纾困成果,促进供求平衡、健康发展。多措并举促进乳制品消费。支持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饲草料生产,促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稳定发展蔬菜生产,推进深远海养殖和现代化远洋捕捞,积极发展森林食品和生物农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多部门协同和全链条监管,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三)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耕地红线,统筹农用地布局优化,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定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坚决打击各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严防"大棚房"等问题反弹回潮。着眼保护耕作层和粮食生产能力,优化耕地调查规则,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制度,稳妥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和撂荒地复耕利用。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立项、建设、验收和管护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加大土壤改良和地力提升力度。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强化高标准农田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衔接。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管理机制。实施新一轮黑土地保护工程,扎实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和酸化耕地治理。在确保省域内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湖区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
(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能。统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培育壮大农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选育和推广突破性品种,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加快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加强林草机械装备研发推广。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发展相结合,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加快农业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创新。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深化涉农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以需求为导向加快新农科建设,推动涉农专业人才定向培养。
(五)强化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推进大江大河控制性枢纽、堤防达标提标和蓄滞洪区建设,强化病险水库、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强农田沟渠修复整治、中小河流和平原涝区治理,提升山洪沟风险管控与防洪治理能力,做好灾毁设施恢复重建。加强北方地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适度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和农田排涝设施建设,健全救灾机具配置和应急调用机制。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推进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六)促进农产品贸易和生产相协调。推进农产品进口多元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支持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依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积极参与国际粮农治理。
二、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
(七)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落实常态化帮扶责任,稳步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保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政策总体稳定。强化开发式帮扶,增强内生动力,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推动帮扶政策协同集成。保持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规模及省市两级投入资金规模稳定,县级可根据帮扶任务合理安排资金。
(八)提高监测帮扶精准性时效性。合理确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标准,规范标准调整机制。扎实做好乡村两级常态化监测,健全精准识别和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统筹开展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监测识别,规范收支核算口径,加强数据共享。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精准帮扶和动态调整。综合评估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经济状况和自我发展能力,符合退出条件的有序退出帮扶,对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继续实施帮扶。
(九)提升产业和就业帮扶实效。优化产业帮扶方式,分类推进现有产业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帮扶产业。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在省级保持基本稳定,县级可实行差别化要求。完善产业帮扶到户奖补政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经营增收。压实帮扶项目资产常态化监管责任,分类纳入国有资产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加强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强化就业帮扶,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用好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渠道。继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十)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分别确定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完善支持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发展状况统计监测体系。推动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科技特派团选派。拓展东西部协作领域,调整优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结对关系,改进考核评价办法。开展常态化驻村帮扶,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机制。
三、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十一)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统筹做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合理确定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进优机优补,加强全链条常态化监管。强化稻谷、小麦、玉米、大豆保险保障,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引导农业企业在粮食主产区统筹布局加工产能。落实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政策,支持粮食主产区补充财力、发展粮食产业。
(十二)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发展绿色高效种养,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农业精品品牌,促进全产业链开发。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电商平台下沉赋能,加强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拣加工等设施建设。规范农产品直播带货。深化农文旅融合,推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发展"小而美"文旅业态。积极发展林草产业,培育壮大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业态。优化茧丝绸产业区域布局。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和方式,完善公平分享产业发展收益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强化产业项目统筹规划和科学论证,避免一哄而上、大起大落。完善省级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评价体系。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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