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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市2017年铁腕治霾“1+7”方案》印发(附项目)

时间:2017-03-22 10:40

来源:陕西铜川人民政府

三、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

38. 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及时开展会商研判,不断提高预报预警水平。(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39. 加强应急管理。全力配合、积极响应关中地区铁腕治霾联防联控专项行动,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2017年10月1日前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大气治理责任。成立铁腕治霾工作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严维佳担任,执行组长由副市长刘丽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耀东、郝峰,市监察局局长王永平,市环保局局长万水库担任。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万水库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各牵头部门分管同志担任,成员由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分管同志组成。各区县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备案。实施方案应明确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确定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市级各牵头部门要牵头抓总,加强协调,努力推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围绕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实现全市一张网,到边到底,选配网格环保员,并明确奖补要求,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发挥网格专兼职人员作用。(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实行工作情况动态报告制度。坚持逐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每月10日前向市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报告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的重点任务计划。实行“月例会、季调度”制度,市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每月编发《环保信息﹝铁腕治霾专刊﹞》,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负责)

(四)加大治污降霾资金投入。根据现有环保资金预算规模,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散煤污染管控、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农村煤改气、煤改电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

(五)提升科学治霾水平。加强灰霾和臭氧形成机理、源解析和污染迁移规律等大气环境领域科学研究,积极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六)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推行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强化监测数据研究分析,为政府决策服务。(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七)加强环保监督和督察巡查。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自查,巩固治理成效。日常监管到边到面,不留死角。发挥好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工作监督、民主监督作用,坚持从严从快开展行政执法。将大气污染做为环保督察巡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八)加强环境基础教育。将环保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增强学生的环保自觉性和主动性。(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九)严格责任追究。按照《铜川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严格考核问责。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并将追究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的责任。(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十)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开企业排污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在市级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上设立铁腕治霾专栏和曝光台,从正、反两方面报道工作动态。充分运用手机APP、微信等新媒介,扩大信息受众面。(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铜川市铁腕治霾2017年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铜川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有效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城乡同步治理散煤,切实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43万吨。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削减25万吨,城乡散煤治理18万吨(见附件1)。

城乡散煤治理是指铜川辖区内城乡居民和“散乱污”企业、设施农业用煤通过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或洁净煤替代,大幅减少原煤消费。具体目标:

区县以上城镇及建制镇:2017年11月1日前,居民、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散煤基本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或洁净煤替代。

农村地区:支持鼓励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由天然气、电力或洁净煤替代。2017年11月1日前,力争平原农村替代率达70%左右,山区农村替代率达30%左右;到2018年11月1日前,力争平原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山区农村替代率达80%左右;到2019年11月1日前,山区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

煤炭营销:2017年7月1日前,全部取缔劣质煤营销网点并由洁净煤网点替代。新建或改扩建洁净煤营销网点煤质抽检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

(一)压减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探索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配额制度。严格落实《关中地区重点企业煤炭消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中地区热电联产(自备电厂)机组“以热定电”暂行办法》,通过实施煤炭消费预算制,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较上年度下降6%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实施煤改气工程。坚持公平开放、多渠道供气、多模式运营,加快建设完善城镇配网和储气调峰设施,开展天然气直供直销,执行特许经营制度和储气调峰价格政策,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保障气源生产供应,解决用气季节性峰谷差问题。为了巩固建成区燃煤锅炉“清零”成果,2017年7月底前完成驻军单位x台燃煤锅炉拆除任务,对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对拆除或改气的燃煤锅炉,每蒸吨给予2万元补助。禁止新上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新上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必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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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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