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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市2017年铁腕治霾“1+7”方案》印发(附项目)

时间:2017-03-22 10:40

来源:陕西铜川人民政府

(三)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原料利用的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以投资补助方式支持鼓励以秸秆为原料生产包装材料、墙体材料、降解膜、人造板材、复合材料等产品。2018年12月31日前,力争秸秆原料产业化利用实现一区县一品,不断提高秸秆高值化利用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推进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鼓励将秸秆用于青贮、氨化、微贮、颗粒饲料制造等,建设一批以秸秆饲料为主的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积极推广秸秆代料栽培食用菌技术,培育壮大秸秆食用菌基料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今年底形成一定规模,明年底全市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率力争达到5%。(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设秸秆收贮服务体系。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牵头、农户参与的原则,鼓励企业开展专业化收贮业务,提高秸秆收贮运输服务水平。规划建设秸秆收贮基地,形成村有收贮站、镇有收贮中心、区县有规模化利用企业的秸秆收贮利用体系。

(二)完善扶持激励机制。市发展改革委抓好秸秆长效利用补贴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的秸秆初加工企业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类别价格。市国土资源局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用地,优先给予审批。同时,从2017年3月起,全市开展为期二年的秸秆全量化还田示范区县创建活动,对达到示范区县要求的,纳入市政府综合奖励范围。

为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农户全量还田的每亩补助20元;秸秆能源化利用的,新建年产成型燃料5000吨示范项目,补贴40万元;购置二次配风多燃料型清洁炉的给予30%的补贴;秸秆肥料化利用的,每生产1吨商品有机肥,补贴50元;秸秆饲料化利用的,规模化畜牧养殖场新建青黄贮窖,每立方米补贴20元;秸秆基料化利用的,每吨基料补贴100元。其中,资金补贴省级财政承担40%,市级财政承担40%,区县财政配套20%。

(三)加快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市科技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要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配套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对自主研发科技含量高、适用性强的装备设施,市内推广优先补贴。要督导各区县加大现有较为成熟的秸秆机械还田、秸秆制造有机肥、秸秆制板等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

(四)严格禁烧考核奖惩。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将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推进发展循环经济、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重点。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对秸秆禁烧工作负主要责任。强化逐级考核责任机制,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

铜川市铁腕治霾2017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铜川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有效治理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切实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强化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含所有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重、中、轻型载货汽车和挂车)排放污染源管控,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2017年6月底前,全面淘汰辖区内剩余的343辆黄标车。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已淘汰车辆继续违规上路行驶。(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严格限行措施。加强道路执法监督,要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依法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加强路面执勤警力,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管黄标车及老旧车违规违禁上路行驶。进一步完善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划定工作,严格执行限行区域黄标车全天候禁行措施。在严格实施建成区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限行范围,实施更加严格的限行措施。继续加强黄标车路查路检执法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等的执法力度,对黄标车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加强道路运输资质许可管理,将黄标车、老旧车淘汰与企业的许可、审验和运力新增挂钩,督促运输企业及时淘汰企业名下黄标车和老旧车。(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在适当地点建立环保、公安联合检查点,加强对高排放车辆,特别是专项整治涉及车型的检查管理,禁止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进入城市建成区。2017年5月1日前,完成各检查点、禁限行标志、诱导显示屏的设置。对于关系民生确需进入禁、限行区域的上述车辆,经环保部门尾气检测合格后,由县级公安交管部门实行通行证管理(通行范围为全市的,由市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限时间、限路线通行。自2017年11月1日起,除公安交管部门核发通行证的车辆外,上述无证车辆禁止在禁、限行区域内通行。(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公安交管部门从2017年5月10日起,引导过境低速汽车及载货柴油汽车快速通行,并加强重点时段和重要通道的路面巡查和管控,严防发生大面积道路拥堵。(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五)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公交车、城市物流车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和普及,分步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制定新能源汽车替换计划和低排放车辆淘汰更新时间表。(市工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六)对渣土车超载超限、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偷倒乱倒渣土等违法行为,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错时、定点、流动、夜间执法相结合,实行24小时多方位执法管理。对查扣的车辆,依法依规予以扣押,按照上限处罚,做到严管重罚,严厉打击涉及渣土车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七)严格机动车尾气检测,实现省市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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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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