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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附全文)

时间:2017-05-03 15:34

来源:环保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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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函》(国环督察函〔2016〕3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着力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坚定生态优先理念,着力构建生态经济发达、资源高效利用、环境舒适宜居、制度健全完善的生态文明体系,加快建设美丽广西。牢固树立“问题不是包袱、整改才是机遇”的思想,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问题整改,清醒认识全区生态保护的问题和短板,妥善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质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整改目标

全区各级各部门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必须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验收,切实强化追究问责。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按照“2017年6月、2017年底、长期整改”三个阶段分步推进、扎实整改,其中2017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达到30%,2017年底完成整改达到80%,其余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分步推进、抓紧整改。通过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督促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到2020年,全面完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我区的目标任务:大气方面,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以上、PM2.5年均浓度实现达标;水质方面,地表水优良比例达到100%,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好转,全区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水质优良,城市建成区内河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近岸海域及主要湖泊生态环境稳中趋好;土壤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率达到90%,查明污染地块并实现场地安全利用率达9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任组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改督导组、责任追究组、宣传报道组,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凡是涉及到反馈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成专门机构抓落实,层层明确责任、传导压力,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严格督导检查。围绕“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够问题、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破坏问题、重金属污染及尾矿库和遗留场地问题、环境质量下降问题、高污染和过剩产能企业环境问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污水处置问题、环境执法与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等七个方面,制定督导检查和整改验收工作方案,进行分类整改、分类验收。全区各市各有关部门根据整改任务,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逐条细化整改措施,2017年1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确定的整改问题,全区各级领导分片检查督办,每月调度整改进展,挂图作战、建账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枇评,对进度严重滞后、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既要全力整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问题,也要扎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其他环境问题,及时消除苗头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三)严肃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下设责任追究组,责任追究组设在自治区监察厅。对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问责分为线索交办、问题核查、审核处理建议、沟通问责情况、落实处理意见5个阶段,待完成问责情况汇总、征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同意后,落实处理意见,公开处理结果。对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栺出的其他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四)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五)积极转化成果。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党委政府总责、环保部门统管、相关部门齐抓、排污单位守法、社会公众共督”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生态补偿制度、主体功能区区域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一票否决”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四、整改措施

经归纳梳理,区分七类37个问题,按一个问题一个方案推进整改。

第一类,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够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全区部分领导同志对环境质量下行趋势、局部地区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等情况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生态环境底子好的优越感明显,对生态保护特别是原生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研究不多;对南流江、刁江等环境问题较突出河流的治理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不主动;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存在畏难情绪,从历史、资金方面找原因的多,从自身工作推进方面反思少;对一些趋势性、风险性生态环境问题危机意识不强,往往是出现环境问题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后,才动真格、下猛药,被动应对多、主动防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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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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