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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2018年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全文

时间:2018-06-01 10:51

来源:惠州市环保局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大亚湾区、仲恺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7.加快推进煤改气工程。

实施城镇燃气工程,落实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简化规划内场站、管网建设审批流程,加快推进城镇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天然气供应区域范围和城镇居民管道天然气利用率;2018年年底前天然气管道通达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2020年年底前天然气管道通达全部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及重点工业行业企业。研究出台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有效降低工业用气价格。以建筑陶瓷制造企业、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等为重点,稳步实施工业燃料升级工程,按照“先规划、先合同、后发展”原则,将供气合同和中长期价格协议作为发展用户与保障供需平衡的首要条件,实现供气合同“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安监局、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大亚湾区、仲恺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8.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管。

    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惠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惠府〔2018〕2号)要求,大力整治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设施,加强对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为的监管;结合煤改气工作,天然气到达并具备供气条件的区域优先使用天然气,2018年年底前全面实现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或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质监局、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大亚湾区、仲恺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9. 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建设。

实施《惠州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2014-2020年)》,2018年年底前启动博罗县园洲、石湾镇锅炉相对集中区域实施集中供热试点,2019年6月底前建成使用。2018年6月底前,要对在建、已建、拟建的集中供热项目进行全面摸查,制定集中供热替代分散锅炉计划,明确替代分散锅炉情况,通过财政补贴等措施推进企业使用集中供热热源,相关建设工作要争取在2019年年底完成。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集中供热项目建成后3个月内关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大亚湾区、仲恺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10.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根据省的统一部署,主动协调惠州地调,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的基础上,优先吸纳惠州地调调度范围内水电、风电和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实现绿色发电替代。积极协调惠州地调调度范围内机组合理安排年度生产和检修计划,最大限度减少秋冬季电力行业污染排放。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和惠州市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大亚湾区、仲恺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调整优化交通结构。

11.加快推广电动汽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

加快推进公共交通电动化。2018年起,全市每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出租车全面使用纯电动或燃料电池汽车。2018年6月底前完成纯电公交车路线优化调配工作,确保重点区域公交线路全部采用电动公交车;2018年9月底前全市柴油公交车全部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2019年年底前全市天然气公交车全部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全面实现我市公交车电动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惠州市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大亚湾区、仲恺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2018年起,新增和更新的市政、通勤、物流配送以及港口、机场作业车辆应全部使用纯电动或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车,2020年年底前新能源车占比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惠州市供电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大亚湾区、仲恺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将新能源电动车和电动车使用要求纳入道路清扫工程招标要求。逐步提高环卫领域电动车使用比例。2018年7月1日起,全市新招标道路清扫工程使用电动车辆比例不低于80%。2019年1月1日起,全市新招标道路清扫工程使用电动车辆比例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环卫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大亚湾区、仲恺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12.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

贯彻落实《惠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接口;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以及新建办公楼、商城、酒店等公共建筑类项目,原则上应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20%配建充换电桩或预留充换电设备接口;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在单位内部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有条件的加油站,原则上应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3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2020年底,在全市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合理、高效开放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2018 年9月底前,全市各县区停放电动公交车的停车场均建成充电设施。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大亚湾区、仲恺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13. 加快推动货运物流绿色发展

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加快构建“铁、公、水、空”一体化衔接的多式联运系统,调整区域运输结构,推动货运物流绿色发展,减少公路货运量,增加铁路、水路货运量,加强江海联运、水铁联运。组织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逐步改变港口煤炭、矿石等散堆装大宗货物采用公路疏港方式,逐步改变中长距离用公路大规模转运的状况,增加港口散堆装大宗货物铁路疏港运量,支持大型综合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提高铁路电气化率,减少使用铁路内燃机车。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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