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山东东营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8-12-29 09:46

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和《东营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东发〔2018〕15号)、《东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东政发〔2018〕13号)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制定本单位落实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一岗双责”责任,科学安排指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市级将本方案安排事项纳入“四减四增”工作调度督导内容,对33项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每月3日前调度汇总牵头任务上月开展情况,报市“四减四增”工作推进专班(市环保局)。

(二)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开展市级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严查超标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问题以及“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不力、散煤和燃煤工业锅炉治理不到位、工业企业未完成提标改造、面源污染防控未达到要求、错峰生产未有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实行挂账销号管理,第一时间督促整改,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的主体责任,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且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传导压力。

(三)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市环保局统筹安排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做好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工作;每月通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主动回应媒体和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转发推送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微博、微信公众号信息,扩大系统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严格考核问责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连续出现电量不降反升的县区或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不力的,由市政府约谈相应县区。市环保局每月公开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空气质量现状和改善幅度排名,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序时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下发预警函。对各县区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进行评估,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或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实行区域涉气建设项目环评限批,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本方案未涉及的其他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按照《东营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东发〔2018〕15号)、《东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东政发〔2018〕13号)有关工作部署落实。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